法院公告
(略)(变卖)的公告
(略)浦
(略)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略)浦
(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13日10时起至2024年11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略))
(略)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略);核准日期:2018年2月22日;房屋类型:商场;所有权来源:买卖;房屋结构:钢混;竣工日期:2015年。
(略):周浦镇28街坊17/5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
(略)至
(略)止;使用权取得方式:
(略)
评估价:340.5万元
变卖价:192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
(略)及其倍数
二、变卖时间:2024年9月13日10时起至2024年11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价款192万元,
(略)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192万元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192万元将不计息退还。
四、变卖流程: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
(略)
五、变卖方式:
(略)
六、咨询、展示看样时间:咨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
(略)咨询,看样需预约或至现场登记,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看样。
七、特别提醒:网络司法变卖是法院依法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变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变卖的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变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八、对变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9月10日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司负责向本院反馈。
九、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天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名:
(略):
(略)(略);开户行:农行上海浦东分行联洋支行)。买受人将变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逾期支付变卖成交余款即为悔拍,并须承担相应责任。
十、司法变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一、变卖成交后,
(略)上公示。
十二、买受人全额支付变卖成交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变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在辅助机构的陪同下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变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支付。
变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三、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联合竞买人应于2024年9月10日11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四、本案另有因无法取得联系而通知的利害关系人的,自本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变卖发布的竞买须知、变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电话:
(略)-812、
(略)秦先生
(略)-802、
(略)陈先生
联系地址:
(略)
举报监督电话:
(略)
(略)浦
(略)人民法院
2024年8月19日
所含标的物
即将开始
(略)
变卖价:
(略)元
评估价:340.5万元
开始时间:
(略):00:00
(略)浦
(略)0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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