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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莲塘四社塘洞水田、塘洞朗承包经营权流转项目招租公告(莲集资挂20240001)[已租赁]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4-05-14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莲集资挂(略)
现有(略)莲塘四社塘洞水田、塘洞朗承包经营权流转项目对外公开招租,具体信息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名称:(略)
(二)资产类型:耕地;
(三)占地面积:约26.00亩;
(四)项目经营用途:符合乡村振兴规划总体要求,依法用于农业种植,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五)项目所在位置:(略)莲塘四社塘洞;
(六)消防验收情况:如使用中依法需办理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办理费用由受让方负责;
(七)产权情况:本项目地块已确权到户,村集体已获取:(略)
(八)流转年限:20年(合同起止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九)免租期:无;
(十)流转价款:1450.00元/亩·年;
(十一)合同履约保证金:37700.00元(大写:叁万柒仟柒佰元整);
(十二)递增情况:每2年递增一次,从第3年开始递增,递增幅度为上一期流转价款的5%。
(十三)项目交付方式:(略)
(十四)其他说明:
1.本合同存续期间,如国家需征收、征用,本合同终止,受让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搬迁,如征地方有给付下列补偿款项的,则地上构筑物(仅指经土地权属方同意由受让方投建的农棚等构筑物)附属物补偿款及经营损失补偿归受让方所有;青苗补偿费(如土地权属方原种植树木等)、征地补偿款归土地权属方所有,除此之外受让方无权要求其他任何补偿款项;如征地方没有给付相应补偿款的,则各方互不负违约责任,受让方不得要求土地权属方补偿;
2.竞得者应一次性支付26亩地清场费共计20万给现时场地上的所有农户(竞得者直接对接农户)。
二、租赁人条件
(一)意向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意向人是独立法人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竞投人是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机构负责人或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竞投人是合伙企业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竞投人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投资人或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竞投人是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其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负责人或经公证处公证或律师事务所见证的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
(三)符合资产所有权人要求的其他资质条件:
1.本次交易报名时未拖欠(略)辖内各农村集体((略)或企业)的租金(承包款);
2.仅限于具有农业资质的企业报名,不设个人报名。报名者需提供营业执照(包含农业类经营范围)、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受让方应具备农业经营能力及承诺全面配合莲塘村乡村振兴发展需要的承诺书(附承诺书)。
三、联系方式:(略)
请有意承租单位:(略)
地点:(略)
联系人:(略)
(略)(略)九佛街莲塘村经济联合社
2024年5月14日

附件:具备农业经营能力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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