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普通国道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ZQNZB
(略))
项目所
(略):云南省,
(略),
(略)一、招标条件本2024年普通国道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98.0264万元,招标人:
(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2024年普通国道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2024年普通国道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年普通国道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磋商申请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3.2磋商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磋商申请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略)
3.4磋商申请人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具有近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或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本单位:
(略)
3.5磋商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磋商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2)磋商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磋商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4)磋商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6磋商申请人信誉条件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且申请人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略).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打印查询页面。(需附相应承诺函或说明函、网页查询页面)
3.7磋商申请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建设能力。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略)、
(略)只能有一家参加磋商。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获取:
(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9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
(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略)
七、其他1.磋商条件
本项目“2024年普通国道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项目”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项目业主即采购人:
(略)
2.项目基本概况2.1建设地点:
(略)
2.2最高限价:人民币
(略).00元。
2.3工期:9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5建设范围:2024年普通国道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不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7资格审查方式:
(略)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3.1磋商申请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3.2磋商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磋商申请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略)
3.4磋商申请人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具有近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或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本单位:
(略)
3.5磋商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磋商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2)磋商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磋商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4)磋商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6磋商申请人信誉条件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且申请人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略).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打印查询页面。(需附相应承诺函或说明函、网页查询页面)
3.7磋商申请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建设能力。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略)、
(略)只能有一家参加磋商。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磋商文件的获取:
(略)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④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9日09时30分,地点:
(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略)
(略)(
(略))网上发布。
(略)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
(略)局。
九、联系方式:
(略)
电话:
(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电子邮件:
(略)@qq.com
招标人:
(略)
招标人:
(略)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沈燕 |
|
【联系电话】 |
13295602770 |
【客服微信】 |
1329560277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