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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金湾东侧地块公共配套用房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所属地区:浙江 - 宁波 发布日期:2024-08-19
所属地区:浙江 - 宁波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答疑澄清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1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白金湾东侧地块公共配套用房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略)白金湾东侧地块公共配套用房项目招标文件2024-08-(略)(略)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略)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元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28,814,388元人民币
评标办法详细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略)
开标方式:(略)
资格审查方式:(略)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略)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白金湾东侧地块公共配套用房项目补充文件(一)
致:各投标人
现发布白金湾东侧地块公共配套用房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本次澄清、修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略)(略)并下载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略)预付款的支付”中“预付款扣回的方式:(略)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略)付款周期第(1)目”中的付款内容修改为“(1)按月度工程量拨款(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每月确认工程量造价的85%支付【其中按确认工程量造价的25%作为工资性工程进度款由发包人单独拨付到本工程工资专用账户,按确认工程量造价的10%扣回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扣完为止),其余工程进度款在足额支付当月实际发生的务工人员工资(以银行发放凭证为据)后拨付至承包人的基本账户中】”。
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略)付款周期第(3)目”中的付款内容修改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85%(已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和务工人员工资);(如进度款支付已超过签约合同价的85%,超付部分由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后14个日历天内全部返还给发包人)”。
4、其余内容均按原招标文件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联系人:(略)
备案单位:(略)
2024年8月19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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