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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局集团公司开封站墙面灯箱广告媒体经营权招商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 郑州 发布日期:2024-08-20
所属地区:河南 - 郑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商项目
更新时间:2024/08/2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开封站墙面灯箱广告媒体经营权招商公告1(略):文化传媒(略)(略)
(略)管内站车广告媒体经营权,(略)开封站墙面灯箱广告媒体经营权进行招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1.招商人
(略)
2.招商范围
此次招商项目为开封站灯箱广告媒体经营权,广告媒体点位共33个,媒体总面积523.49㎡。包件一为开封站候车厅及天桥灯箱广告媒体共15块,面积339.45㎡,招商底价为29.33万元/年;包件二为开封站站台、地道及出站厅灯箱广告媒体共18块,面积184.04㎡,招商底价为15.9万元/年。
3.经营期限及付款方式:(略)
3.1经营期限:三个完整经营年度。广告经营权费用按照中商价以1%幅度逐年递增。
3.2付款方式:(略)
4.招商方式:(略)
采用公开招商方式:(略)
5.评审方式:(略)
采用设有招商底价的线下三轮竞价方式:(略)
6.竞商人资格要求
6.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广告经营资质、有效存续且信誉良好的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
6.2(略)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6.3曾与招商人有合作关系的企业,需要招商人财务部门出具的无欠款记录证明;
6.4与找商人有过合作关系的企业,若自本招商公告发出之日前一年内,在合同执行期间因乙方经营不善、未按约定付款等原因造成以上招商项目合同提前终止或因合同纠纷引起过法律诉讼情况的不得再次报名竞商。
7.特别约定
7.(略)政策调整或要求,导致该媒体不能发布使用,双方可协商延期履约并签订补充协议。如协商不成,招商人将按实际广告发布时间结算收取广告发布费,并终止合同;
7.2合同期内由中商人承担媒体设备内部故障(如光源、变压器、空气开关等灯箱内部元件)的维修责任。由招商人承担媒体设备外部故障(如配电箱、(略)等)的维修责任;
7.3中商人应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招商人一次性交纳广告媒体电费保证金10万元,而后按照实际用电数量按月支付电费给招商人;中商人不得主张电费保证金利息。(如相关车务站段同意代收代缴电费,则中商人可直接与其签订电费代缴协议,电费保证金将由招商人足额退还给中商人)。
7.4履约广告媒体数量及面积以双方现场实际确认情况为准。
8.报名方式:(略)
8.1竞商人报名方式:(略)
8.2网上成功报名的竞商人请到现场报名并领取《招商文件》(免费),领取时间与现场报名时间相同。
8.3竞商人报名须出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并递交上述资信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8.4参与竞商的竞商人必须缴纳竞商保证金。本次招商竞商保证金为招商底价的10%。具体内容详见《招商文件》。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8;(略)
监督电话:(略)7
(略)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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