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招标专区
项目专区
数据市场
营销分析
增值服务
企业服务

营口市精神卫生社会福利院新建工程及营口市儿童福利院新建工程-设计采购项目项目LNJX2024-70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营口 发布日期:2024-08-20
所属地区:辽宁 - 营口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2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精神卫生社会福利院新建工程及(略)儿童福利院新建工程-设计采购项目项目LNJX2024-70竞争性磋商公告2024-08-(略)(略)精神卫生社会福利院新建工程及(略)儿童福利院新建工程-设计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概况
((略)精神卫生社会福利院新建工程及(略)儿童福利院新建工程-设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LNJX2024-70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550,000.00元
最高限价:550,000.00元
采购需求:(略)精神卫生社会福利院新建工程及(略)儿童福利院新建工程-设计采购项目,包含初步设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共27日(含)内完成,其中: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7日(含)内完成;施工图设计20日(含)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筑师](含)以上执业资格或[注册二级结构师](含)以上执业资格。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略)“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略)
四、获取:(略)
时间:2024年8月20日上午08:30至2024年8月27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开启
时间:2024年9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略)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略)
(二)(略)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略)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加密备份文件,递交方式:(略)
(三)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略)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四)供应商在获取:(略)
(五)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略)
开户行:阜新银行营口站前支行
账户名称:(略)
(略)(略)02494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