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SCGQ30101[2024]135号
本招标项目河滨小学南侧住宅地块规划方案设计已由
(略)建设工程(集团)
(略)以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建设工程(集团)
(略),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
(略)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
(略)
1.2工程招标内容及规模:用地面积约636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含地上面积约12万平方米,地下面积约5万平方米。总投资额约8亿元。
1.3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5日内出具深化完成的方案设计文件;方案设计定稿后10日内出具扩初设计图纸(以上时间均不含审查时间)。
1.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1.5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略)
1.6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河滨小学南侧住宅地块规划方案设计。
1.7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河滨小学南侧住宅地块规划方案设计包含方案设计、报规等。
1.8本项目预算价为人民币玖拾伍万元整,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玖拾伍万元整,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具有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者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
(略)
(略)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略)为招标人:
(略)
(略)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
(略)
(略)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略)与招标人:
(略)
(略)单位:
(略)
(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略)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
(略)
4.6其他条件:
(略)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略)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略)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略)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略)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
(略)
(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略)
5.1招标文件提供时间:2024年08月20日09:00至2024年8月27日18:00。
5.2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携带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接受报名。(采用微信:
(略)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0日09:30;
6.2开标地点:
(略)
6.3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
(略)
7.异议和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
(略)
7.2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
(略)
8.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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