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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东风路校区立体停车库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4-08-20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采购信息
更新时间:2024/08/2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广东工业大学东风(略)立体停车库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业东
招标单位:(略)
招标代理:(略)
(略)
广东工业大学东风(略)立体停车库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工业大学东风(略)立体停车库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已(略)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略)-(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工业大学,建设资金来自学校自筹解决。招标人:(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略)招标项目名称:(略)
(略)工程建设地点:(略)
(略)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是在东风(略)立体停车库,车库为钢结构,内设停车机械设备,建设不少于72个停车位。
(略)资金来源:学校自筹。
(略)计划工期:
(1)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
(2)施工工期:施工工期为200个日历天(含机械式立体停车库设备供应和安装)。
2.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范围:
(略)标段划分:1个标段。
(略)招标内容:完成广东工业大学东风(略)立体停车库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配合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略)设计部分:本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图纸报审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后续相关配合服务;法律、法规、规范、招标人:(略)
(1)设计工作包括:本工程的方案和施工图设计;
(2)后续设计服务包括:提供设计修改、变更、设计咨询、技术交底、验收等服务;
(略)设备供应部分:(1)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包含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略)、顶棚围蔽)的详细设计、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取得检测报告、获得特种设备合格证及移交等;
(2)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设备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略)施工部分:(1)根据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完成广东工业大学东风(略)立体停车库项目土建及配套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管桩基础、车库首层地面、道路恢复、供配电及配套工程、地下管线迁移、围墙拆除及恢复、树木迁移);(2)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为止,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3)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消防设计审核备案及验收备案;(4)负责施工图预算、竣工图、峻工结算的编制工作;(5)组织本项目的整体峻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6)项目施工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清理。(7)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包含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略)、顶棚围蔽)的详细设计、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取得检测报告、获得特种设备合格证及移交,维保期内的保养、年检(包年检费用)等;(8)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设备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2.3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略)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安装管理办法》、《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一2014)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如有)的要求。
设备及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略)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安装管理办法》、《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一2014)等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2.4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5安全文明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与文明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6前期服务机构:(略)(概念方案(即规划许可证的报建方案)设计单位:(略)
2.6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0,654,916.28元,其中:(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90,000.00元;
(2)立体停车库分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略).21元;(3)土建及配套分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略).07元。
投标人未按要求报价或投标报价超过上述相应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
2.7投标经济补偿:本项目不设置投标经济补偿,投标费用自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略)
(略)(略)资质:
(略)工程设计资质:工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满足参加设计部分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略))、《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
(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
(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略))的要求设置。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参与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
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略)设备供应资质:具备以下(1)或(2)
(1)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内容需含机械式停车设备),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内容需含机械式停车设备)
(2)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需含机械式停车设备)。
(略)工程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以及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资质内容按(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
(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设置。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
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经招标人:(略)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略)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略)
(略)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4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略)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特种设备资质以承接设备供应任务为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略)
(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投标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3.3拟派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略)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要求: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略))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投标登记时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略)),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略)”或各省规定的
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略)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要求: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②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③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略)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用档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的企业信用档案)。(略)的信息,投标人可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略)
(信用档案办理详见《(略)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略).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略).html))
(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略)
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略)(略)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_月_日00时00分至2024年_月_日_时_分(北京时间,下同),(略)网下载招标文件及项目相关资料。
4.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略)
(略)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
一阶段的评审。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略)
4.2.(略)(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4.3如招标人:(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4年_月_日至2024年_月_日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5.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年_月_日_时_分;截止时间:2024年_月_日_时_分。
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_月_日_时_分至2024年_月_日_时_分;
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地点:(略)
5.3开标开始时间:2024年_月_日_时_分。
5.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和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略)(略)上投标登记手续。
5.6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5.(略)网站相关栏目下载,
(略)网>服务指南>系统帮助。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网址:(略))、(略)(网址:http:/(略).cn/logi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略)网发布。本公告
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略)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略)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贿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略)
(如有)。
8.其他
8.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响应性审查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略)
8.2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
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略)
9.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监督机构:(略)联系地址:(略)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略)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工业大学异议受理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招标单位:(略)
招标代理:(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略)(略)建设和水务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略)
(略)就参加_(项目名称:(略)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我方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方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略)
二、我方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略)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略)
(二)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三)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四)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略)
(五)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略)
(八)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九)与招标人:(略)
(十)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略)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略)
(十一)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二)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三)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略)
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略)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略)
七、我方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略))、《(略)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略)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
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方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略)
八、(略)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略)
位的名称:(略)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略)
十、(略)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略)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全体成员):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设计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技术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企业公章)
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单位:(略)
附件二
(参考格式,联合体单位:(略)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投标项目名称:(略)
致:
(招标人:(略)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略)
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略)
本协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略)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注:1、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若有增减,可按实际自行调整。
2、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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