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并通过,
(略)172号房屋招租项目实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34年07月31日止,具体时间以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二、租赁房屋概况:
(略)172号,共2层,房屋面积约为2088平方米。
使用性质:用于商铺经营合法的商贸服务业以及办公用房,房屋不得经营餐饮类行业。
注:以上房子面积以房产证和实地面积为准,招租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房屋的具体概况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勘察标的物。
三、报名条件:凡年满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个体、企事业单位:
(略)
四、投标报价:本次招租的报价形式为明标形式,招租的竞价报价以一年租金(元/年)为准,租金报价每增加
(略)/年或
(略)/年的整数倍为有效报价(底价除外),以现场竞价方式:
(略)
五、报名需同时提交以下资料,其中任何一项不满足要求的,招租人拒绝其报名:
1、自然人报名: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投标保证金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2、个体、企事业单位:
(略)
注:上述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应单独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中付款人名称:
(略)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略),须银行转账,不能缴纳现金,以后便于退还保证金,报名人必须在2024年08月27日16:00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并到账至指定银行帐户,报名时携带交纳保证金银行回执小票,否则按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处理。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租金及租赁押金(不足部分应在签订合同前缴纳),未成交者的投标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投标保证金交纳银行:中国银行宁波大矸支行,地址:
(略)
收款单位:
(略)
(略):
(略)4;
注:
(略)172号房屋招租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七、其他说明及要求:①成交人必须在成交后5日历天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同时将第一年租金及租赁押金一次性缴纳,若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或未缴纳相关费用的取消其成交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②租赁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34年07月31日止,具体时间以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第1-3年的租金为成交价,第四年起租金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增加2%计取,每年的租金在使用前1个月前一次性缴纳,实行先付后用,一年一付。③租赁押金为
(略),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缴纳,待租期满后承租人租赁的房屋无损坏、无拖欠费用等情形发生的,无息退还。④若成交人非原租户,成交人对原租户的装修费用按第三方评估价协商解决。⑤招租人在收取租金及租赁押金时须出具相关收款收据(不含税,若有物业费、保洁卫生费等由所涉租赁房屋产生的费用则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不另行开具发票。
八、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08月28日08:30—11:00时止,逾期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
(略)
九、现场竞标签到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9日09时00分止;逾期未签到的,视投标人放弃现场竞价活动。地点:
(略)
如有问题请咨询招租代理单位:
(略)
招租人:
(略)堍头村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
(略)
招租代理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监管部门:
(略)
电话:
(略)9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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