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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涟水国际机场航站区改扩建工程供油工程(非民航专业)监理

所属地区:江苏 - 淮安 发布日期:2024-08-20
所属地区:江苏 - 淮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2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淮安涟水国际机场(略)改扩建工程供油工程(非民航专业)监理2024-08-(略)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涟水国际机场(略)文批准建设,(略)(略),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非民航专业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3160.5㎡,机场油库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4×3000m3立式内浮顶航煤储罐、回收罐、污油罐、隔油及事故污水收集池、消防泵房,消防水罐1座,4车位卸油棚、危废间、生产值班用房等。库内原有业务用房、化验室、消防水罐利旧,现状消防泵房及变配电间改造为变配电间,现状装卸油棚改造为4车位卸油棚,现状航煤储罐、油泵棚停用;航空加油站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值班用房、管线车棚、油车棚、综合检测棚、隔油池、沉淀池,油气回收装置。具体详见图纸。
2.3招标范围:淮安涟水国际机场(略)改扩建工程供油工程(非民航专业)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试运行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等。
2.4监理服务期:从《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到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之日止。投标人报价时须将工程延期风险考虑在内,若工程延期,不增加监理费。
2.5监理招标控制价:99.93万元。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5对本工程不串通投标、不挂靠、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
3.6投标人不得在近2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向前推算两年)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
3.7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级资质;
3.8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上的注册执业单位:(略)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略)
(2)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
(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无在监工程;(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
说明:“在监工程”(略)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之日((略)上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起至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中担任总监的工程,也包括投标总监担任全过程咨询总负责人的尚未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
投标人拟派总监自2021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在投标单位:(略)
3.9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其他要求:无
3.10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规定的情形;
3.11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必须是本单位:(略)
3.1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最低配备1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注册类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上的注册执业单位:(略)
3.13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专业监理员配备的数量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件”人员配备标准执行;配备监理员不少于1人,须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类二级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上的注册执业单位:(略)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1获取:(略)
4.2招标文件获取:(略)
4.(略)及工具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共105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3日9时00分,地点:(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略)
(略)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略)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略)
投标人名称:(略)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略)的要求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暗标
/
(略)
资格评审标准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
对本工程不串通投标、不挂靠、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
6
投标人不得在近2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向前推算两年)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
7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级资质;
8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上的注册执业单位:(略)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略)
(2)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
(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无在监工程;(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
说明:“在监工程”(略)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之日((略)上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起至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中担任总监的工程,也包括投标总监担任全过程咨询总负责人的尚未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
投标人拟派总监自2021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在投标单位:(略)
9
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其他要求:无
10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规定的情形;
11
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必须是本单位:(略)
12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最低配备1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注册类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上的注册执业单位:(略)
13
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专业监理员配备的数量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件”人员配备标准执行;配备监理员不少于1人,须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类二级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上的注册执业单位:(略)
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略)
(略)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规定
监理服务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略)项、(略)项规定
投标报价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应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超出国家规定的浮动幅度;(4)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投标文件不得有雷同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得出现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其他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第(略)条所列情形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略)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100分
(略)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略)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略)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略)
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最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0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略).cn)、(略)(略)(http://(略))上发布。
9.联系方法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jcec.cn
账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支行
(略)(略)006335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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