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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三个公告!邓州:又一批大范围征地来啦!

所属地区:河南 - 南阳 发布日期:2024-08-21
所属地区:河南 - 南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2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依据土地现状调查情况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略)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了河南南阳邓州赵集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研究,现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征收范围为赵集镇赵(略)集体土地,具体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为准。
二、土地现状征收土地总面积0.4665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0.4561公顷,其他农用地0.0104公顷)。三、征收目的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公共设施类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二)项征收土地情形。四、补偿方式:(略)
(一)(略))文件要求,社保费用足额划入财政社保专户,专项用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六、办理补偿登记的时间、地点:(略)
(略)
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24年7月4日以豫政土〔2024〕613号文件批准征收集体土地共计1.7158公顷。现根据《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将本次补偿方案公告如下: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略)
(二)社保费用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92号)执行,标准为64.2万元/公顷。(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地上附属物补偿费标准,依据《(略)城区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及地面附属物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邓政〔2017〕35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四)青苗补偿标准依据《(略)城区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及地面附属物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邓政〔2017〕35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青苗补偿标准:1.8万元/公顷。四、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略)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登记后其土地所有权属证书面积自动核减,相关权利人持相关材料到不动产办理注销登记(15日),逾期视为放弃,该区域所有权证书视为作废。请互相转告。凡从(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送达《征地告知书》并现场调查确认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属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五、登记时间:2024年8月15日-2024年9月15日,复核时间:2024年9月30日。六、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不服本公告,可在60日内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逾期不复议视为放弃。特此公告。
2024年8月15日
(略)
为加快城镇建设进程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开展(略)乡茶庵村、龚家村、北张坡村、小丁村集体土地,具体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为准。二、土地现状征收土地总面积6.8733公顷,其中农用地6.5503公顷(耕地4.1076公顷),建设用地0.2049公顷,未利用地0.1181公顷。三、征收目的征收土地用途为体育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居住用地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五)项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四、补偿方式:(略)
(一)(略))文件要求,社保费用足额划入财政社保专户,专项用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六、办理补偿登记的时间、地点:(略)
2024年8月15日
(源自:(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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