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溪街道周泾村“老三星”优化提升工程(河坝7、11组谢巷)(重发公告)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碧溪街道周泾村“老三星”优化提升工程(河坝7、11组谢巷)(项目名称: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略)碧
(略)(街道办事处)周泾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人:
(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略)建设地点:
(略)
(略)建设规模:
(略)面1022m2,
(略)面修复或翻建650m2,植草砖停车坪350m2,宅间硬化900m2,散水坡修复200m2,
(略)工程215m,雨水口18座,草坪5000m2及其他零星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略)合同估算价:94.67万元。
(略)工期要求: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9月05日
(略)其他:/
2.2招标范围:市政。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
(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投标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
(略)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
(略)
①
(略)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②
(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
(略)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
(略)
(3)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略)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略)项的规定。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
(略)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
(略)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
(略)
(4)与招标人:
(略)
(5)单位:
(略)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4.2招标文件获取:
(略)
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下午15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略)
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负向最接近期望报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略)网上发布。
9.一般说明9.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
(略)”的“
(略)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9.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
(略)”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9.3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
(略)”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9.4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CA:
(略)7。在网上报名或投标过程中如有疑问,
(略)技术人员,电话
(略)。
9.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9.6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7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80万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略)保证金电子收款收据》。
9.8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
(略)
9.9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
10.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4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1
11.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3日。
12.友情提示:12.1根据常新管发[2012]33号《关于建立碧
(略)管委会施工单位:
(略)
12.2
(略)上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人详见《
(略)-操作手册(投标人)》,
(略)址:http://
(略)_moreinfo.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王剑萍 |
|
【联系电话】 |
15555167119 |
【客服微信】 |
155551671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