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海南项目经理:
(略)
资格预审公告
(略):ZT12JHNXM-
(略)
1.项目概况
1.
(略)海南项目自购物资(第七批次)招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本项目位于海南省,本次招标物资移交地点:
(略)
3.本次招标的物资为给排水材料(
(略):JPSCL01)、水电预埋材料(
(略):SDYMCL01)、门窗(
(略):MC01),
(略)材料(SWGWCL01),供油设施(GYSS01),砂浆(
(略):SJ01),共划分为6个包件。
4.本次招标的物资先通过资格预审后,招标代理:
(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给排水材料包件、水电预埋材料、门窗、
(略)材料、供油设施、砂浆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2)许可和认证要求:涉及安装服务的包件,需提供相应的安装工程施工资质认证文件;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主要物资须具有CMA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度(2022年8月至开标之日)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8月至开标之日)同类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
(略)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
(略)、
(略)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
投标人需提供支撑上述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且提供的材料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
(略)
3.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略)
4.1获取:
(略)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08月23日09:00时至10:00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5日15:00时,
(略)(https://
(略))。
5.2逾期递交至指定地点:
(略)
6.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25日15:00时,
(略)线上评审。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https://
(略))发布。
8.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邮箱:
(略)
2024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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