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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科创港校区第二批次清表外弃工程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发布日期:2024-08-21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8/2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受湖南大学的委托,对湖南大学科创(略)第二批次清表外弃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略)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略)
(略):HNZJC2024-GC(2)-546
采购方式:(略)
采购预算:(略).32元(其中不可预见费369290.95元(含税))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本工程为湖南大学科创(略)第二批次清表外弃,建设地点:(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是否支持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上的单位:(略)
(3)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投标时至少明确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工程实施时将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的要求配备。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须符合采购项目所明确行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否则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2.3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2.4、单位:(略)
2.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2.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略)
获取:(略)
获取:(略)
获取:(略)
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略)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9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略)
五、采购人:(略)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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