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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易地新建) 二期医疗专项(磁屏蔽及射线防护)答疑澄清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4-08-21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答疑澄清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2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公告信息招标项目名称:(略)
标段(包)名称:(略)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略)建设项目(易地新建)二期医疗专项(磁屏蔽及射线防护)第2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略):GC2024(SD)WZ0178
项目名称:(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8月21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8月21日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公告第9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略).85(元)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略).03(元)
2、现就《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公告第13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8月21日9时30分。
(略)开标时间:2024年8月21日9时30分。
(略)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略)成功上传,开标地点:(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9月6日9时30分。
(略)开标时间:2024年9月6日9时30分。
(略)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略)成功上传,开标地点:(略)
3、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6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略)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及其
计算方法
计算方法:
√1.非工程造价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略).85元。其中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含安全生产责任保险)¥231447.69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暂列金额为¥/元。
注: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
2、投标单位:(略)

(略)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及其
计算方法
计算方法:
√1.非工程造价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略).03元。其中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含安全生产责任保险)¥215102.53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暂列金额为¥/元。
注: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
2、投标单位:(略)

4、现就《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180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29、合同价款
合同暂定价以承包人的中标价为准,本工程措施费除脚手架按实计量,单价包干外,其余措施费按合同清单价款总价包干,不再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综合单价不做调整。但若施工当期电线电缆施工期间价格(按工程进度款计量月份计,多月合并计量时以各月信息价的平均价计)涨跌超过清单编制基准期(2024年1月信息价)±5%以上时,涨跌超出5%的部分按约定的材料价格调整规定计算价差及税金,不另计取规费、管理费及措施费。除电线电缆以外的其他材料价格不做调整。如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工程延期,延期期间即便存在(略)场价格的波动,结算时也不做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方式:(略)
(1)以(略)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主办的《佛山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主要材料价格为计算依据,以合同工程基准期(为项目清单预算价编制基期2024年1月信息价)为调价基础,以承包人当月度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批复的实体工程量为计量基础。施工期间的信息价平均值相对于基准期的涨落幅度,当实施期间(从开工到完工)的信息价((略)间值,则取低值)按施工期间每月信息价((略)间值,则取低值)作为标准涨落幅度在±5%以内时不调价,风险由双方自担,超过±5%时调价方法如下:
①当涨价幅度超过+5%时,涨价5%以内(含5%)部分风险由承包人承担,超出5%部分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按增加合同价款计算。
②当降价幅度低过-5%时,降价5%以内(含5%)部分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低于5%部分的收益归发包人,按减少合同价款计算。
(2)以上价格调整包含电线电缆。以上调差时间段按实际施工过程周期确定,即按照实际开工日至实际完工之日(若中途停工,停工期间不计算)。材料调差价格按照施工过程中每月信息价的平均价格与基准价之差进行增加或退减,材料调差部分只计算税金,不计算材料损耗、采保费、规费及任何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及利润等其他,结算不做下浮。
29、合同价款
合同暂定价以承包人的中标价为准,本工程措施费除脚手架按实计量,单价包干外,其余措施费按合同清单价款总价包干,结算时不因本工程实际工程量的增减、工程变更、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及其它因素而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综合单价不做调整。但若施工当期电线电缆施工期间价格(按工程进度款计量月份计,多月合并计量时以各月信息价的平均价计)涨跌超过清单编制基准期(2024年1月信息价)±5%以上时,涨跌超出5%的部分按约定的材料价格调整规定计算价差及税金,不另计取规费、管理费及措施费。除电线电缆以外的其他材料价格不做调整。如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工程延期,延期期间即便存在(略)场价格的波动,结算时也不做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方式:(略)
(1)(略)发布的关于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及指数等造价材料发布(略)间最低值(材料发布价中没有的价格优先采用(略)造价咨询与招标采购协会发布的《佛山工程造价信息》价格((略)间值,则取低值))为计算依据,以合同工程基准期(为项目清单预算价编制基期2024年1月信息价)为调价基础,以承包人当月度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批复的实体工程量为计量基础。施工期间的材料发布(略)间最低值相对于基准期的涨落幅度±5%以内时不调价,风险由双方自担,超过±5%时调价方法如下:
①当涨价幅度超过+5%时,涨价5%以内(含5%)部分风险由承包人承担,超出5%部分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按增加合同价款计算。
②当降价幅度低过-5%时,降价5%以内(含5%)部分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低于5%部分的收益归发包人,按减少合同价款计算。
(2)以上价格调整包含电线电缆。以上调差时间段按实际施工过程周期确定,即按照实际开工日至实际完工之日(若中途停工,停工期间不计算)。材料调差价格按照施工过程中每月材料发布(略)间最低值与基准价之差进行增加或退减,材料调差部分只计算税金,不计算材料损耗、采保费、规费及任何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及利润等其他,结算不做下浮。
5、现就《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182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的金额(小写):合同价款(不含暂列金)的30%,此金额包含50%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1)预付款的抵扣方式:(略)
31.3工程预付款扣回的起扣点及预付款的扣回比例约定:工程预付款在进度付款证书累计金额未达到签约合同价的30%之前不予扣回,在达到签约合同价30%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签约合同价的1%,扣回工程预付款的2%)分期从各月的进度款证书中扣回,全部金额在进度款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80%时扣完。
其中,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预付款的比例(%)预付款支付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总金额的50%,余下的50%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的金额(小写):合同暂定金额(不含暂列金,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30%。甲方在收到建设方支付建设费用到达三方监管账户后再向乙方支付费用,如财政资金未到达三方监管账户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要求索赔。
(1)预付款的抵扣方式:(略)
31.3工程预付款扣回的起扣点及预付款的扣回比例约定:在进度付款证书累计金额(含预付款)未达到签约合同价的30%之前不予扣回,在达到签约合同价30%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签约合同价的1%,扣回工程预付款的2%)分期从各月的进度款证书中扣回,全部金额在进度款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80%时扣完。
其中,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预付款的比例(%)预付款支付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总金额的50%,余下的50%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综上,预付款的计算=(合同暂定金额-暂列金-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30%+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50%。
6、现就《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183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31.4办理期中结算与支付的时间间隔和要求:
本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全年分为12个月进行支付,承包人应在每月的28号前按照指定的格式向工程师及发包人提交工程支付申请表和工程款支付证书,须由项目经理:(略)
本工程月进度款的支付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书面付款申请后,发包人按当期核定完成工程量的70%进行期中支付,完成单项调试验收完毕及配合项目整体验收后累计支付到合同价款的90%时暂停支付;经政府部门确认的造价部门审核价且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书面付款申请后,累计支付至政府部门确认的造价部门审核价的97%;当政府部门确认的造价部门审核价超投资概算时待发改局调整投资概算后,支付至政府部门确认的造价部门审核价的97%。余款3%作为保修金,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的约定、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书面付款申请后一次性无息结清。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其涉及的金额(合同内及变更部分)未得到发包人认可和咨询单位:(略)
经业主认可和咨询单位:(略)
待工程保修期满后且工程决算完成支付剩余款项。承包人申请付款的前提为财政资金足额到达发包人账户后,如到达本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财政资金仍未到达发包人账户的,承包人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索赔。
要求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设立本项目单独的资金监管专户,以便发包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随时可以查看及监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31.4办理期中结算与支付的时间间隔和要求:
本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承包人应在每月的28号前按照指定的格式向工程师及发包人提交工程支付申请表和工程款支付证书,须由项目经理:(略)
每月支付金额为本月已完工程实际产值的70%(每期工程进度款中,农民工工资按照30%的比例支付),当累计支付(含预付款)至合同暂定总金额(不含暂列金)的80%时发包人停止向承包人支付款项,竣工验收并提交审定合格的竣工结算资料可支付至暂定总金额(不含暂列金)的85%。工程竣工结算经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略)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其涉及的金额(合同内及变更部分)未得到发包人认可和咨询单位:(略)
经业主认可和咨询单位:(略)
承包人申请付款的前提为财政资金足额到达发包人账户后,如到达本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财政资金仍未到达发包人账户的,承包人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索赔。
要求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设立本项目单独的资金监管专户,以便发包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随时可以查看及监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7、现就《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189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⑤属增加工程的,合同内工程量清单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的,(略)核算该增加部分工程的综合单价,根据变更工程资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18年《广东省综合定额》及配套文件、佛山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材料价格计算(如佛山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价则参考广东省主管部门主办的造价信息作为补充,佛山及广东主管部主办的造价信息均无公布价格的材料,以市场价进行询价处理)),乘以中标折率得出增加工程项目的单价或总价,经发包人审核后按照相关规(略)(镇街)财政部门(如需要)审核、备案,最(略)(镇街)财政部门审定结果为准。
⑤属增加工程的,合同内工程量清单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的,(略)核算该增加部分工程的综合单价,根据变更工程资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18年《广东省综合定额》及配套文件、(略)发布的关于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及指数等造价材料发布(略)间最低值(材料发布价中没有的价格优先采用(略)造价咨询与招标采购协会发布的《佛山工程造价信息》价格,其次(略)场询价处理),乘以中标折率得出增加工程项目的单价或总价,经发包人审核后按照相关规(略)(镇街)财政部门(如需要)审核、备案,最(略)(镇街)财政部门审定结果为准。
8、现就《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191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4)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确定蓝图版本后的90天内,完成定标后的清标工作。若未能在90天内完成清标工作,则纳入结算调整,结算时按实结算。当工程累计支付金额(含预付款)至暂定合同价(不含暂列金)的50%时仍未完成清标工作,发包人有权暂缓工程款支付,待清标工作完成后再进行支付工程款。同时发包人也有权对其记录不良行为,或予以当期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处理。因清标工作未完成导致工程款暂缓支付而引起的一切风险与后果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4)承包人应在确定蓝图版本后的90天内,核实蓝图版本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偏差工作量,上报监理人、发包人及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略)
9、现就《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238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1.24价格调整
(略)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综合单价不做调整。但若施工当期电线电缆施工期间价格(按工程进度款计量月份计,多月合并计量时以各月信息价的平均价计)涨跌超过清单编制基准期(2024年1月信息价)±5%以上时,涨跌超出5%的部分按约定的材料价格调整规定计算价差及税金,不另计取规费、管理费及措施费。除电线电缆以外的其他材料价格不做调整。如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工程延期,延期期间即便存在(略)场价格的波动,结算时也不做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方式:(略)
(1)以(略)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主办的《佛山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主要材料价格为计算依据,以合同工程基准期(为项目清单预算价编制基期2024年1月信息价)为调价基础,以承包人当月度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批复的实体工程量为计量基础。施工期间的信息价平均值相对于基准期的涨落幅度,当实施期间(从开工到完工)的信息价((略)间值,则取低值)按施工期间每月信息价((略)间值,则取低值)作为标准涨落幅度在±5%以内时不调价,风险由双方自担,超过±5%时调价方法如下:
①当涨价幅度超过+5%时,涨价5%以内(含5%)部分风险由承包人承担,超出5%部分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按增加合同价款计算。
②当降价幅度低过-5%时,降价5%以内(含5%)部分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低于5%部分的收益归发包人,按减少合同价款计算。
(2)以上价格调整包含电线电缆。以上调差时间段按实际施工过程周期确定,即按照实际开工日至实际完工之日(若中途停工,停工期间不计算)。材料调差价格按照施工过程中每月信息价的平均价格与基准价之差进行增加或退减,材料调差部分只计算税金,不计算材料损耗、采保费、规费及任何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及利润等其他,结算不做下浮。
1.24价格调整
(略)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综合单价不做调整。但若施工当期电线电缆施工期间价格(按工程进度款计量月份计,多月合并计量时以各月信息价的平均价计)涨跌超过清单编制基准期(2024年1月信息价)±5%以上时,涨跌超出5%的部分按约定的材料价格调整规定计算价差及税金,不另计取规费、管理费及措施费。除电线电缆以外的其他材料价格不做调整。如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工程延期,延期期间即便存在(略)场价格的波动,结算时也不做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方式:(略)
(1)(略)发布的关于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及指数等造价材料发布(略)间最低值(材料发布价中没有的价格优先采用(略)造价咨询与招标采购协会发布的《佛山工程造价信息》价格((略)间值,则取低值))为计算依据,以合同工程基准期(为项目清单预算价编制基期2024年1月信息价)为调价基础,以承包人当月度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批复的实体工程量为计量基础。施工期间的材料发布(略)间最低值相对于基准期的涨落幅度±5%以内时不调价,风险由双方自担,超过±5%时调价方法如下:
①当涨价幅度超过+5%时,涨价5%以内(含5%)部分风险由承包人承担,超出5%部分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按增加合同价款计算。
②当降价幅度低过-5%时,降价5%以内(含5%)部分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低于5%部分的收益归发包人,按减少合同价款计算。
(2)以上价格调整包含电线电缆。以上调差时间段按实际施工过程周期确定,即按照实际开工日至实际完工之日(若中途停工,停工期间不计算)。材料调差价格按照施工过程中每月材料发布(略)间最低值与基准价之差进行增加或退减,材料调差部分只计算税金,不计算材料损耗、采保费、规费及任何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及利润等其他,结算不做下浮。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已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17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联系方式:(略)
2024年8月21日2024年8月21日
附件:(略)建设项目(易地新建)二期医疗专项(磁屏蔽及射线防护)(清单预算已盖章).pdf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附件:对应图纸(磁屏蔽).rar附件:(略)建设项目(易地新建)二期医疗专项(磁屏蔽及射线防护)第2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08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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