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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届山西优秀电视剧奖征集评选工作的通知

所属地区:山西 - 太原 发布日期:2024-08-21
所属地区:山西 - 太原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征集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2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山西广播电视台,山西影视集团,各有关单位:(略)
为深入学习贯彻***文化思想,推动我省电视剧艺术创作繁荣发展,按照省委宣传部文艺评奖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决定组织开展首届山西优秀电视剧奖征集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文化思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略)的创作导向,唱响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讲好中国故事,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
(三)强化精品意识,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四)违法失德人员及其参与主创的剧目严禁参评。
二、评选类别
电视剧
三、评选范围
党的十八大以来,由我省颁发国产电视剧发行许(略)站播出的电视剧。
四、表彰名额
表彰名额共9个,其中优秀电视剧奖5个,优秀导演奖、优秀编剧奖、优秀男演员奖、优秀女演员奖各1个。
五、评选和奖励
(一)征集作品
具有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机构直接向省广电局申报。
(二)评选工作
1.省广电局成立山西优秀电视剧奖评选委员会,由分管局领导、局相关处室和评选专家组成。
2.评选委员会按照《山西省广播电视局电视剧审查工作办法》(晋广电办〔2021〕59号),自征集工作完成后,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评选工作。
3.审议和公示
评选结果经省广电局党组会议审议后报送省委宣传部,批准后公示5个工作日。
(三)公布和表彰
公示无异议,省广电局正式对外公布评选结果。对获奖作品和个人,给予荣誉表彰。
六、参评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山西优秀电视剧奖申报表》盖章原件1份。
2.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盖章复印件1份
3.参评剧目的播出证明及社会反响,加盖申报单位:(略)
(二)电视剧内容材料
1.完整播出版视频:采用mp4格式,编码方式:(略)
2.宣传片: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采用mp4格式,编码方式:(略)
3.海报和剧照:海报限2张(横版、竖版各1张);剧照原则上不超过10张。海报和剧照均采用jpg或pn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应大于1M。
4.存储介质:移动硬盘或U盘(务必贴注标签,写明参评剧目名称:(略)
(三)报送方式:(略)
申报材料寄送(略);邮编:030001。该材料不予退还,请在邮寄前自行备份。邮寄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9月1日。联系人:(略)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评选活动不以任何方式:(略)
(二)为宣传和推广评选成果,省广电局对参评剧目有媒体展播权。参评剧目的申报单位:(略)
附件:山西优秀电视剧奖申报表
山西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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