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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合肥五中校服选用管理办法公示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发布日期:2024-08-21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2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指导思想
校服是体现新时代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新要求,是建设新时代、新风尚美丽校园的象征,是教育公平优质均衡发展的需要,是培养学生集体主义观念、勤俭朴素作风和养成良好日常行为规范的有效途径。把学生校服管理工作做实做细做规范,为学生在校安心学习、舒适生活提供服务和保障。为确保我校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加强社会监督,促进学校依法办学,我校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动我校学生校服订购制度的落实,努力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要求,合肥五中校服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在严格落实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校校服选用管理办法。
二、学校集体决策
1.每年秋季开学前,在充分调查家长采购意愿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2.按照校服着装规范和管理要求,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款式、套数、件数、(略)间等),启动征集校服采购意向。
3.校服采购每3年一个时段(即高一至高三年级),分时段在起始年级采购。
4.学校不得强制征订校服,不得违规操作,不得在校服费中违规列支教师劳务费、检验费,不得收受校服供应商回扣、摊派和强行捐赠等。
三、征集采购意向
1.按照自愿原则,发放告家长书广泛征求家长意见,确定是否选用校服(确定选用校服应征得2/3以上家长同意);
2.学校原有校服款式获多数认可的,可继续沿用,保持校服款式相对稳定。
四、组建选用组织
学校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2%学生代表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
五、校服采购
1.校服样式设计要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学校特色、年龄特点,充分考虑学生体育运动与课间活动需要,突出育人功能,贴近地域文化特点、时代特征等,校服L0GO(标识)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2.学校原则上学生定制运动装、正装各一套,不得随意增加套数。
3.组织供货企业进行样衣展示和方案说明。
4.校、企双方商定的有关面料、样式、价格、交货日期、售后服务及对特体学生的量体裁衣、个别学生的补订与特困学生的费用减免等意向协商一致。
5.要严格执行校务公开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通过学校宣传栏、公众微信:(略)
6.要严格学生校服控制每生订购的套数。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校服问题,要与企业协商,企业有义务保证落实对特困生的减免承诺。
7.学校党组织负责校服选用委员会的成立,并对校服的选用、采购、验收等全程监督。
六、校服质量与验收
1.校服实施双送检制度。校服生产企业将其自行采购的校服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主动送检,并取得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学校结合实际,随机性抽取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检验费由送检单位:(略)
2.采购的校服要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并有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坚决杜绝采购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学生校服。
3.采购校服一经发现质量问题,校服选用委员会要立即与供货企业进行交涉,依照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生产企业办理退赔事宜,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七、售后服务监督
1.采购结束后,及时公示质检报告和售后服务相关事项,督促供货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
2.定期组织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作为后续采购的依据。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购买校服要落实减免政策,使困难学生不因购买校服而增加经济负担。
八、资料存档备案
1.采购结束后,将采购各环节相关资料(如会议纪要、检测报告等)存档备查;
2.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采购合同及招标材料,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略)第五中学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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