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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安自然资公〔2024〕68号

所属地区:贵州 - 黔西南 发布日期:2024-08-22
所属地区:贵州 - 黔西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2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安自然资公〔2024〕6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略)人民政府批准,(略)自然资源局公开出让(略)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指标(见附表)
二、竞买人范围
(略)、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
三、报名时间、地点:(略)
(一)凡有意竞买者,(略)网站进行申请,(略)全天24小时开通,相关时间见下表:
相关环节
具体时间
公告时间
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9月13日16时
申请时间
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9月13日16时
交纳保证金时间
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9月13日16时
拍卖时间
2024年9月14日14时30分
(二)登录地点:(略)
(略)(贵州省·黔西南州V7.0)。
http://(略)
(三)竞买资格确认
申请人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并成功交纳竞买保证金后,(略)确认生成“资格确认书”后方可进行报价。
四、意向竞买人申请流程
(一)查看操作手册
(略)(贵州省.黔西南州)(略)站(https://(略).cn/)“(略)→竞买人、自然人操作手册”。
(二)(略)
1.未注册的:(略)(略))(https://(略).cn/gfmweb/?systemId=4028c7b35a8cfff2015a8df8bba001fc#/login)点击“注册新用户”进行信息填写注册  。
2.已注册的:(略)(贵州省.黔西南州)(略)站(https://(略).cn/)“用户登录→(略)(新)”。
(三)咨询电话
1.“(略)”黔西南州咨询电话(略)(交易受理科),信息核验通过后,方可办理CA数字证书。
2.办理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贵州CA:(略)、深圳CA:(略)),(略)(贵州省.黔西南州)按需开展业务。
五、保证金交纳和退还
(一)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黔西南分行
(略)(略)000091
(略)(略)5((略)用于汇款时查询准确的开户行)
(二)保证金交纳、退还流程
1.交纳方式:(略)
保证金采用随机码方式:(略)
2.交纳注意事项
保证金须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使用在“(略)”中填写的银行账户一次性足额交纳(不能使用现金交纳);请自行查看银行账户限额及是否在截止时间前成功到账,贵阳银行咨询电话:(略)
3.意向竞买人必须于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成功交纳保证金,如保证金涉及大额资金转账,请咨询银行自行安排转款事宜,建议提前2个工作日办理转账,以便保证金及时到账((略)为准)。
4.未竞得人保证金的退还:(略)财务科(咨询电话:(略))办理。
5.竞得人保证金的退还: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到税务机关办理保证金划转事宜。
六、拍卖
(一)(略)拍卖现场((略)一楼大厅屏幕),将要求提供的材料现场交予出让方、监督员进行核验,不符合要求的,取消竞买资格。意向竞买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竞买申请书((略)网站上下载填写或在拍卖时间前到开标室填写为有效),需加盖公章;
2.以自然人身份竞买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以企业身份竞买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委托的,外加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按照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规定,该宗土地竞买人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5.竞买保证金应于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有效((略)(略)为准),(略),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
(二)通过现场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出让宗地设有集体决策出让底价,竞买人的最高报价高于或等于出让底价的现场宣布成交,低于出让底价不成交。
七、其他事项
(一)意向竞买人需自行踏勘土地现场,并认真阅读出让材料相关附件。
(二)竞得人必须在土地出让成交(成交公示期限结束)后,1个月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60日。交付土地后,半年内动工建设,贰年内竣工。
(三)出让宗地规划用途以《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竞得人不得改变土地用途,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则由(略)自然资源局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另行公开出让。
(四)出让宗地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由地块所属人民政府完善相关手续将土地交付给竞得人进行开发建设。
(五)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竞得人不按规定时间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还须按成交价的20%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出让人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竞得者不按合同约定时间缴清土地出让金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滞纳金。
(七)土地出让有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八)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九)本次公告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十)(略)
1、(略)034(略):(略)BB0193;
2、(略)001(略):(略)BA0002。
(十一)(略)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十二)竞得者进行建设项目开发时,地上有耕作层的,应按要求将耕作层剥离,并按要求堆放,作(略)补充耕地开发项目客土使用,并编制项目耕作层剥离情况报告。
八、联系方式:(略)
出让人:(略)自然资源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略)(贵州省·黔西南州)
http://(略)
地址:(略)
咨询电话:(略)(略)

附件:宗地基本情况


(略)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2日

附件:

宗地基本情况

(略)
(略)
土地位置
面积(㎡)
土地用途
使用年限
竞买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规划指标要求
1
(略)034
(略)安岭村
6666.67
工业用地
50年
30
114.7
2
容积率≥0.8,建筑密度≥40%,建筑高度≤30米,一般不得安排非安全生产必需的绿地,严禁建设脱离工业生产需要的花园式工厂,具体规划指标参见该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2
(略)001
(略)(略)
21341.09
商业用地
40年
760
3030.5
31
容积率≤2.0,绿地率≥20%,建筑密度≤50%,建筑限高30米,具体规划指标参见该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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