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标的:福建
(略)3层属于空置状态。
二、租赁期限:5年(首年给予2个月免租期,第2-5年每年租赁周期末给予1个月免租期)。租赁起止日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三、租赁底价(挂牌价)及租金递增率:
(略)3层月租金单价(含税)18元/月/平方米,即月租金底价(含税)合计为33,001.56元,年租金底价(含税)合计为396,018.72元,从第三个租赁年度起(含第三个租赁年度)租金每年递增5%;租金按月支付。
四、租金收缴及票据开立:租金按月结算,履约保证金为三个月首年月租金。承租方缴交租金到指定账户后,出租方向承租方开具全额租赁发票。
五、租赁用途:仅作为生产厂房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不得用于销售和存放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等,禁止经营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项目和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
六、承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七、承租方需接受的其他条件:(1)承租方应严格履行《房屋租赁合同》。(2)出租方以标的房屋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3)承租方依法诚信经营,要求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所需政府批准的有关手续和相关事宜(包括工商、税务登记、卫生、安全、环保、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等)。(4)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标的的租金不包含其他任何费用,即承租方要自行负责水、电、卫生、公摊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管理、经营管理的一切相关费用。(5)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在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租赁物进行转租、入股、承包、与他人调剂交换等。(6)如因政府建设改造等,造成合同已无履行可能,承租方应无条件无偿地归还出租方,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补偿、赔偿等责任。(7)承租方装修房屋,应事先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承租方装修应符合消防规范,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如因承租方设计及装修原因导至消防不合格,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不得借此理由拒付租金及其他费用。承租方装修完成后3日内应当通知出租方审核,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若出租方在审核过程中认为装修存在任何问题,承租方应当无条件整改直至出租方满意。(8)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承租方应保持装修原样交付给出租方,依附于房屋的固定装修(如隔墙、地砖或地板、吊顶、门、窗、壁橱、
(略)等)不计残值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恶意损坏和拆除,并经甲方验收认可,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9)承租方需要在合同签订之日,
(略)签订物业合同,
(略)管理,物业费收费标准3.5元/平方米/月。
八、优先承租权:无优先承租方。
九、竞价方式:
(略)
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玖万玖仟零肆元陆角捌分(小写:99,004.68元),若中标单位:
(略)
账户名称:
(略)
开户行:兴业银行江滨支行
(略):
(略)(略)
十、招租信息发布渠道:
(略)站、
(略)网站、
(略)微信:
(略)
十一、时限及联系方式:
(略)
(略)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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