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招标专区
项目专区
数据市场
营销分析
增值服务
企业服务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

所属地区:河北 - 石家庄 发布日期:2024-08-22
所属地区:河北 - 石家庄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2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通行管理,(略)资源利用率,(略)交通拥堵,(略)的交通安全和畅通,倡导守法出行、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绿色出行的新时代交通出行理念,根据《(略)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实施<(略)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略)实际,(略)通行管理规定通告如下:
一、中、重型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通行规定
(一)本埠(冀A号牌)中、重型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不含国VI排放标准、新能源汽车、中型厢式货车)(略)(略)、辅路)(略)、复兴大街((略))、(略)(友谊大街至胜利大街)、(略)(略)北三环桥下至高营大街)。
(二)本埠(冀A号牌)国VI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不含新能源汽车、中型厢式货车、工程运输车、危险品运输车)(略)(略)、辅路)(略)、复兴大街((略))、(略)(友谊大街至胜利大街);17时至次日9时30(略)(略)、辅路)(略)(略)(略)北三环桥下至高营大街)。
(三)外埠(非冀A号牌)过境中、重型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不含新能源汽车、中型厢式货车)(略)(略)、辅路)(略)、复兴大街((略))、(略)(友谊大街至胜利大街)、(略)(略)北三环桥下至高营大街)。
(略)线:京港澳高速、青银高速、西柏坡高速、津石高速、京昆高速、北绕城高速。
(略)线:G338(海天线)、G234(兴阳线)、S204(新赵线)、S392(衡井线)、G515(定魏线)、S203(无繁线)。
(四)中、重型新能源载货汽车(不含工程运输车、危险品运输车)限制通行复兴大街((略))、(略)(东二环至西二环)、(略)(东二环至西二环)、维明大街、青园街、(略)(含)(略);7时至9时、17时至19(略)(略)、辅路)(略)
(五)中、重型工程运输车、(略)(略)、辅路)(略)、复兴大街((略))、(略)(友谊大街至胜利大街)、(略)(略)北三环桥下至高营大街)。
二、微型、轻型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中型厢式货车通行规定
(一)微型、轻型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略)(不含)以内高架桥;7时至9时、17时至19(略)(略)、辅路)(略)
(二)微型、轻型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中型厢式货车(均不含新能源汽车),9时至11时、15时至17(略):体育大街((略))、青园街((略))、建设大街((略))、平安大街((略))、中华大街(北二环至南二环)、维明大街((略))、(略)(东二环至西二环)、(略)(东二环至苑东街)。
(三)微型、轻型工程运输车、(略)(略)、辅路)(略)
三、中型、大型载客汽车通行规定
中型、大型载客汽车,(略)(时光街至复兴大街)、(略)(建华大街至西二环)。
四、摩托车、(略)牌电动自行车通行规定
(一)(略)(略)、辅路)(略)、复兴大街((略))。军用、警用、消防用摩托车执行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略)通行限制。
(二)已申领石家庄民生行业专用电子标识的行业类保障民生车辆(如邮政快递、送水、送气、送奶等),严格落实“四统一”((略)尺寸、统一颜色标识、(略)、统一持证上岗),采取限量管控措施。
(三)(略)牌的两轮电动自行车,(略)(体育大街至友谊大街)、(略)(体育大街至友谊大街)、中华大街((略))、建设大街((略))。
五、教练车、通勤班车、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通行规定
(一)教练车从事教学活动时,(略)线、时间通行;7时至9时、17时至19(略)上从事教学活动。
(二)通(略)线通行和站点停靠,(略)上随意停车和私设站点。
(三)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全天限制通行复兴大街、(略)(略)(略)、辅路)(略)
六、公交专用道管理规定
(一)市区公交专用道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通勤班车、巡游出租车、校车、外地来石旅游的专用客车以及10座(含)以上车辆可在公交专用道借道行驶,其他车辆禁止驶入。
(二)(略)口右转导向车道的,其他车辆应当根据指示标志进入公交专用道右转通行;公交专用道外侧设置有单位:(略)
七、其他规定
(一)对确需通行(略)的应急抢险、城市民生需求、城市物流配送、保(略)运行等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实行通行证管理。
办理通行证途径:“石家庄公安交警”微信:(略)
(二)本《通告》所指的危险品运输车,是指《(略)交通安全法》中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略)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中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统称。
本《通告》所指的工程运输车辆,主要是指运输建筑渣土及砂石、混凝土等建筑工程材料的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和罐式货车。
本《通告》所指的中型厢式货车,是指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厢式货车。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2021年11月3日石(略)人民政府发布的《(略)对重型货车实行限行绕行的通告》、2021年12月9日石(略)人民政府发布的《(略)通行管理的通告》、2023年1月9日石(略)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调整货(略)区通行有关事项的通告》、2024年5月14日石(略)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调整货(略)区通行有关事项的通告》同时废止。
(略)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2日
最新招标采购信息 更多石家庄招标采购信息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