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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乡村污水处理一体化运营项目采购需求公开征求意见公示

所属地区:江西 - 赣州 发布日期:2024-08-22
所属地区:江西 - 赣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需求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2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城市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略)乡村污水处理一体化运营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略)
(略)
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略)
采购单位:(略)
采购单位:(略)
采购单位:(略)
采购单位:(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略)
一、采购项目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略)乡村污水处理一体化运营项目采购需求将通过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
一、项目名称:(略)
二、采购需求内容:
(一)采购标的:
(略)乡村污水处理一体化运营项目包(略)乡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78个(附表1),引入运维单位:(略)
(二)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1)运维单位:(略)
(2)运维单位:(略)
2、服务标准:
(1)建立统一服务体系。运维单位:(略)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和地点:(略)
(1)服务期限:三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服务地点:(略)
2、付款条件:按三年服务时间均摊费用,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将上一季度费用拨付给运维单位:(略)
3、污水处理费:暂定收费标准如下:
(1)居民生活用水
月用水量35吨(含35吨)以内的为0.50元/吨;月用水量超过35吨的,超出部分为0.80元/吨。
(2)行政事业性用水:0.50元/吨。
(3)工业企业用水
①工业企业未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0.5元/吨;
②工业企业已自(略)的,收取0.08元/(略)运行维护费;
③工业企业虽已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略)且验收达标排放的,免收污水处理费。
(4)经营服务(基建)用水:0.80元/吨。
(5)特种行业用水:0.90元/吨。
(6)使用自备水源的单位:(略)
(7)污水处理费价格按以上暂定标准试行三年,期满后经成本监审后核定正式收费标准。以上收费由运维单位:(略)
4、其他:
(1)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采购人:(略)
(2)本项目未经采购人:(略)
三、采购预算:900.00万元。
四、征求意见期限: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29日。公众可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略)
五、联系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900.000000万元(人民币)
附表1(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统计表(汇总).xls
采购需求修改建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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