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人民法院
司法拍卖公告
本院将于2024年8月22日起至2024年9月22日止公告期30天届满后,于2024年9月23日上午10时起至2024年9月24日上午10时止(竞价顺延除外),
(略)(
(略)址:https://
(略)对严广名下位
(略)住宅用房启动司法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整体进行拍卖)
起拍价:
(略),保证金:6万元,增价幅度:
(略)或其整倍,系第一次拍卖。
评估价:
(略)。
标的物位
(略);建筑面积:100.28㎡;用途:住宅;房屋10/16层;结构:钢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84年6月9日止。特别说明:1、房屋有尚未注销的抵押权,房屋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拍卖。现有拍卖标的以现状整体拍卖。拍卖成交后,按拍卖标的交付时的现状予以交付。2、本拍卖标的的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3、房屋因办理相关证书过户、登记所需缴纳的全部税、费(包含原产权人应缴纳的且票据开具原产权人名称:
(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和方式:
(略)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不保证拍卖物的真伪和品质)。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特别提醒:竞买人请竞拍前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参与竞买,
(略)账户并实名认证。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日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
(略)络拍卖的完整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在线竞价开始前5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拍卖成交后,
(略)上公示。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略),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
(略)支行),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拍卖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处理,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标的物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标的物若有原户口未迁出的情况,以及水、电、气等户名变更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管网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本次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法院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及数额。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认真了解《
(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相关法律规定,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
(略)(8:00-12:0014:30-17:30)
本院监督电话:
(略)
(略)电话:
(略)
本院联系地址:
(略)
(略)人民法院
2024年08月22日
(略)住宅用房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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