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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市人民法院关于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七里街道华胥路宏云.江山国际5幢1单元30层1-30-3号住宅(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 - 南充 发布日期:2024-08-22
所属地区:四川 - 南充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2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四川省(略)人民法院
(略)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略)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略)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从未委托其他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如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内的咨询电话;拍卖界面中存在的各种推介业务和法院、辅拍机构无关,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委托相关机构办理业务等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中图片、文字、视频、附件材料等授权后可以下载传阅转发,但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涂改拍卖公告、图片、视频、拍卖须知、调查表、附件材料等中载明的内容。
涉及标的物展示、(略)提供的标的物位置定位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三、(略)协助本院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等相关辅助事务,其收取的拍卖服务费用按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标准执行。拍卖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拍卖成交或第三人以流拍价购买的直接从拍卖价款中扣减;拍卖或变卖未成交以物抵债的,由接受抵债的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垫付并在抵偿价款中扣除。

(略)人民法院
2024年8月22日

四川省(略)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4年9月22日10时至2024年9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略)上(网址https://(略))对涉案财产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四川(略)住宅。
定向询价:46.4588万元;起拍价:37.16704万元;保证金:4万元;加价幅度:(略)(及其整倍数)。
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与交付,不含室内可以移动的资产。
2、拍卖标的公告内容和照片、附件等材料仅供竞买人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等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
3、请竞买人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现状,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过户中须支付的相关费用等情况,风险自行承担。标的物成交后如买受人办理相关的产权证,证载位置、面积、用途等与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有出入,请以相关职能部门规划及登记为准,成交价款不做调整,并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结果。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相应的风险,成交后不得反悔,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4、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9月17日前与本院联系。
二、标的情况
1、根据《房屋记载表》显示建筑面积为:122.26㎡,规划用途:成套住宅。
2、该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标的现为空置毛坯房,户型为:3室2厅2卫。标的物尚未办理产权证,后期能否办理产权证书及办理时间本院不做承诺。拍卖成交后本院只负责向相关职能部门送达裁定等相关文书,标的物具备办证条件时,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产权证。请意向竞买人在参拍前务必对标物进行全面了解,并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确认过户、办证等事宜,如未了解参后的后果自负。
三、咨询及看样
(略)对拍卖标的进行咨询解答和组织看样,看样需提前电话预约,法院根据预约情况再统一安排看样时间。咨询电话:(略)(略)
四、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一)、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负责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但委托人须在2024年9月17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委托资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明等),经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二)、优先购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9月1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优先购买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在竞买时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有本次拍卖的优先购买权。
(三)、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未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
(四)、根据《(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略)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参加竞买的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同时,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
特别提醒: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导致未能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或交付不能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
五、拍卖方式:(略)
本次拍卖设为保留价(起拍价)增价的拍卖方式:(略)
六、拍卖款项支付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参拍前竞买人需先在线一笔支付保证金报名或将保证金直接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如下银行账户,缴纳后需法院授权成功后方可参拍),(略)将对竞买人相应款项予以冻结,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冲抵价款;(略)退还((略)上报名缴款的用户,若报名款项交至法院,请自行联系法院办理退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4年9月30日0时前(成交后7日内)将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余款”。
七、标的物交付
(一)、权属转移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按时交纳尾款,并待通知携尾款付款凭证及身份证明到本院办理财产交付手续。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前往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户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均按国家规定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过户中所产生的税、费具体金额以相关部门职能部门核算为准,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了解过户等相关事宜。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转移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应该在法院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凭相关税费凭证至本院办理退费手续,本院审核后在拍卖成交款中扣除并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付清尾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二)、实物交付
拍卖成交后,标的物无租赁等可排除直接交付情形的,由本院或者本院指定的保管人直接交付买受人,买受人要求通过邮寄等方式:(略)
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略)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略)
九、依照《(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等信息。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承办人电话:(略)(赵法官)
咨询、看样电话:(略)(微信:(略)
本院地址:(略)
监督电话:(略)(本电话不接受标的咨询,(略)、辅拍机构、恶意竞买人的投诉及其他重要情况反映)

(略)人民法院
2024年8月22日
四川(略)住宅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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