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招标专区
项目专区
数据市场
营销分析
增值服务
企业服务

临告字[2024]018号

所属地区:河北 - 邢台 发布日期:2024-08-23
所属地区:河北 - 邢台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国土交易
更新时间:2024/08/2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
(略):河北省>(略)>(略)
公告详情
地块信息
(略))
临告字[2024]018号2024年08月19日
(略)人民政府批准,(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略)
一、拍卖出让方式:(略)
(略):临告字[2024]018号宗地总面积:20324.57平方米宗地坐落:位于清泉街东侧,东至住宅,(略)、中国工商银行、(略)(略)、清泉街,(略)直幼儿园、住宅
年限:70年容积率:1.000≤并且≤2.500建筑密度(%):≤30.000
绿化率(%):30.000≤建筑限高(米):≤54.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略)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20324.57
投资强度:保证金:2622(略)(略)BA0045
起始价:5244万元加价幅度:100万元
备注:1、该地块规划为二类城镇居住用地。2、该宗地不予配建保障性住房。3、项目内外部住宅建筑应满足大寒日1小时要求,其他类型建筑应满足国家日照标准,且需满足地块周边既有建筑的日照要求。4、最高不超过18层(54米)。5、其他规划建设要求以(略))为准。6、土地成交后,受让人必须于10个工作日内与(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定金,定金为总成交价款的20%;已签订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收回土地,定金不予退还。7、土地出让金及银行利息在一年内分两次缴清,需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缴付不低于总成交价的50%,支付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价款时按照支付第一期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1、欠缴出让金的;2、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3、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4、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5、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6、开发企业利用金融贷款、(略)场融资等非自有资金。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略)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08月19日至2024年09月08日到(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益和开发利用股获取:(略)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08月19日至2024年09月08日到(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益和开发利用股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8日。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09月08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略)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略)主持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二)有意竞买者对拍卖地块现场自行踏勘,拟出让土地以现状为准;(三)本次拍卖出让事项如有变更,拍卖出让人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四)(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公告拥有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略)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闭窗口】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