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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岗街道东方社区田洋四路1号物业项目招租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发布日期:2024-08-23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2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公告基本信息
(略)JC(略)项目名称:(略)
起始日期2024年08月26日00时00分00秒结束日期2024年09月02日00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其他地址:(略)
面积/数量1、房产建筑物:3735.00平方米2、房产建筑物:2288.00平方米权属情况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厂房类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否
招租信息
出租期36月免租期无
租金是否含税是签订合同期限《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0个自然日
招租底价29元/平方米/月租金支付方式:(略)
资产用途限定厂房,宿舍
履约条件(一)意向承租方应认真研阅招租方案的全部内容以及(略)当地的政策,需自行对租赁物业的质量、用途、现状、消防、面积、配套设施、交通状况、产权情况以及物业分租情况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实地勘察,并需向有关部门了解租赁物业使用范围和投入使用需要增加的设施、设备,自行评估以租赁物业当前现状承租可能存在的风险。中(略)(略)设施增加安装(喷淋、烟感等设施,相关方案需书面报备出租方并达到相关审批部门验收标准),增加安装设备、设施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承租人承担,相关报建手续由中标承租方办理,与出租方无关;如因租赁物业的现状、设施设备未完善,或者物业分租人、使用人未能及时搬迁而无法使用租赁物业的,由中标承租方自行承担损失以及可能产生的违约责任。(二)意向承租方已查阅出租方提供的合同并无异议,参与本次招租即视为认可出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并愿意与出租方签署该合同,具体的租金、租期等要素以招租结束后租赁合同约定内容为准,在确认中标承租方后的10日内签署合同,如中标承租方不按约定时间签订合同,则视为中标承租方自愿放弃本次招租,向交易机构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归出租方所有。(三)出租方按现状移交物业(含物业的分租现状),承租方接收物业后,应自行负责物业内的分租人、实际使用人的搬迁工作,本次承租后不得转租分租。(四)移交物业的配套设施、设备不包括应归属于原承租方的设施、设备;因原承租方(不含分租人、实际使用人)未能及时撤出的,移交期限以出租方的通知为准,不视为出租方违约。(五)物业使用前,中标承租方应自行检测建筑物的承载能力及安全状况,在现有条件下进行加固、整改、修缮,自行按物业的使用要求及消防安全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并取得物业用途、消防安全、经营等方面的证照和批文,确保在建筑物的安全承载范围内使用物业,确保物业符合安全、合法使用条件,并承担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六)中标承租方全面负责物业使用期间房屋修缮、补漏,安全隐患排除以及消防、生产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七)中标承租方不得利用物业从事违法的经营活动。(八)承租方使用物业时不得产生气味、噪音而影响周边居民、单位:(略)
其他补充说明1、产权情况:出租物业是出租方集体物业,产权记载面积小于实际面积,以实际测量面积出租,承租方应对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2、物业目前处于在租状态,因原承租人退租、搬迁可能导致物业交付延迟。3、抵押情况:出租物业没有设置抵押。4、租赁用途:工业用途使用。5、经营范围限制:禁止经营“散、乱、污、危”企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按两个月租金金额的标准缴纳
交易方式:(略)
交易方式:(略)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本次交易失败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本次交易失败
项目日程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3日10时00分00秒评标时间2024年09月03日10时00分00秒
澄清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1日00时00分00秒质疑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1日00时00分00秒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略)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并正常经营的企业。2、企业信用资质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重大违法记录、未受到行政处罚、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略)(https://(略).cn/index.html)
交易机构信息
(略)(略)
联系人:(略)
出租方信息
(略)
交易保证金
金额530,000元
(略)(略)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略)地址:(略)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2024年09月02日00时00分00秒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1.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一)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二)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三)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四)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五)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2.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租公告截止时间前3日,意向承租方如认为招租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招租文件作出澄清的,必须在招租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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