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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力商厦A、B区一层商铺公开招租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发布日期:2024-08-23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2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第1次变更信息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4日21时30分00秒变更为2024年09月06日21时30分00秒
结束日期2024年08月14日18时00分00秒变更为2024年09月06日18时00分00秒
起始日期2024年08月01日09时00分00秒变更为2024年08月26日09时00分00秒
公告基本信息
(略)JC1Z(略)项目名称:(略)
起始日期2024年08月26日09时00分00秒结束日期2024年09月06日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在租地(略)(略)特力商厦
面积/数量2829.00平方米权属情况有房产(土地)证
资产性质商业类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是
招租信息
出租期8年(合同期为5+3年,若承租方对该物业投入超过1年租金总额,承租方提供相关投入证明经出租方核验通过后可顺延三年。)免租期3个月
租金是否含税是签订合同期限《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282,900元/月租金的递增租金含税,第三年、第五年、第七年递增3%
租金支付方式:(略)
履约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最终以双方签署合同条款内容为准。1.按时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2.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维护保养承租物业范围内的消防设备、设施;3.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4.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5.本物业以现状出租,由承租方自行出资进行装修,房屋装修图纸、方案须经出租方审查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并自费、自行按法律相关规定向有关政府部门进行报备及验收,单方承担所有风险;6.承租方不得私自将物业转租或分租或以合作经营等形式变相转租或分租;7.承租方需按相关政府部门、管理单位:(略)
交易方式:(略)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略)络竞价(多轮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经出租方确定,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略)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并合法存续,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2.信誉良好,不存在信用污点,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略)为准,(略)的征信报告,(略)查询单)。3.承诺承租的物业用途在出租方规定范围内(提供承诺书)。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2.(略)(略)查询单;3.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工商信息查询单;4.承租物业用途说明;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6.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7.本项目公告截图;8.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9.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10.租赁合同范本(向联交所领取);11.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6日18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略)(略)18层
联系人:(略)
监督电话(略)4
出租方信息
(略)供销合作联社平湖社
交易保证金
金额2,000,000元
(略)(略)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略)地址:(略)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2024年09月06日21时30分00秒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2.交易公告中已注明该物业房地产证情况,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房地产证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3.该物业房产证土地用途为商住混合用地,房屋用途为商业金融业,承租方承租后如将该物业做办公用途,出租方配合承租方办理相关升级改造手续,升级改造事宜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承租方须自行了解相关政策要求和办理流程,所涉及的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若本物业无法按相关手续进行办公用途,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不履约合同条款,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4.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招租的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5.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6.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7.若物业(略)建设规划(略)更新改造需要拆迁,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略)更新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8.水电设施、燃气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燃气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物业水电户名在原承租方名下,新确定承租方需自行进行更名过户或自行报装;9.承租方应在获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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