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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关于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超群南街与超越大街交汇处绿地城四期B地块D-1#楼110号门市(变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 - 长春 发布日期:2024-08-23
所属地区:吉林 - 长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2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运输法院将于2024年09月14日10时至2024年11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略)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吉林省(略)8-5-856-56(110)。
变卖价:绿地城四期B地块D-1#楼110(略)房845718.70元,保证金:10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变卖方式:(略)
1、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略)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交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物真伪、品质及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变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或由双方各自承担)。
六、变卖财产,优先购买权人应在不晚于本公告届满七日前向本院申报优先购买权;根据申报并经本院审核及确认后,即取得优先竞买人资格;届时未申报或逾期申报,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且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变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变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被执行人及有关权利人存在下落不明等无法通知情形的,公告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七、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八、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略)络竞价结束后五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支付,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略)
户名:(略)运输法院,开户银行:(略)(略)支行,账号:(略)(略)
九、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略)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略)8联系人:(略)
法院地址:(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详细信息可在“(略)((略).cn)”上查询。

(略)运输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略)门市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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