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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华路8号工业及配套用途房出租——子标的6

所属地区:四川 - 成都 发布日期:2024-08-23
所属地区:四川 - 成都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2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成都经济技术(略)工业及配套用途房出租——子标的6
标的名称:(略)
项目编码DSCQ2023B40C(略)出租底价20.5元/月·㎡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挂牌起始日期(略)
是否联合出租否挂牌截止日期(略)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是否涉及优先权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简介详见《资产信息表》
资产包资产数量——
标的简介详见《资产信息表》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标的资产数量——
出租方简况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931703C
(略)(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略)
(略)四川(略)(略)
住所/注册地址:(略)
注册资本(万元)5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孔卫开
所属行业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经营规模小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其他部门监管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MA7FT65344
(略)
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略)关于华锋钻探房屋公开招租的批复
批准日期(略)
(略)川资投函[2023]445号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出租底价20.5元/月·㎡
价格说明——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略)
2履约保证金的使用和退回
(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租方因违约产生的相关费用出租方均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数额的违约金,承租方在出租方扣除之日起10日内补足。
(二)因承租方原因中途申请解约的,若承租期限未超过2年,承租方应补交免租期租金,每少于1年的,承租方应补交1个月免租期租金,依次类推。
(三)若租赁年限未达整年的,其中月份数超过6个月的,视为1年,不超过6个月的,按0年算。
(四)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承租方必须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30日内无条件将房产归还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以任何方式:(略)
(五)租赁期满或因出租方原因解除合同后,履约保证金除抵扣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租金等外,由出租方无息返还承租方,但承租方拒不归还租赁标的除外。
(六)承租方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出租方有权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租金支付方式:(略)
租赁期限1-5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1、意向承租方的业态需符合(略)(略)经济和信息化局相关要求,意向承租方需自行了解相关规定,如意向承租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这一情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报名时,需提供承诺函)
2、意向承租方的业态需为制造业、机加工业(冲压、喷涂、三废超标的除外)(报名时,需提供承诺函)。
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方资格条件无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一、本次评估/询价报告:
不公开也不备查
二、其他事项:
1、拟出租资产为成都经济技术(略)
2、资产现状及明细清单:
本次出租将采用资产包模式,合计6个子标的资产。目前所有房屋均有装修,除2栋部分2#车间(建筑面积1125平方米)外,均处于出租/占用状态,详见下表:
其中,2栋2#车间(部分,1个子标的)4栋倒班房2层(整层)、5栋4#车间、6(略)2层(整层)的房屋租赁合同已于2023年8月31日到期,目前仍处于被原承租方占用的状态,占用期间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与原承租方自行协商,不影响本次出租。出租方将在租赁期限起始前30个工作日负责将原承租方清场。
1、出租底价
出租底价:子资产1的租金底价:17.8元/月/平方米(保证金:5000.00元,履约保证金:20000.00元);子资产2的租金底价:17.8元/月/平方米(保证金:5000.00元,履约保证金:20000.00元);子资产3的租金底价:19.6元/月/平方米(保证金:10000.00元,履约保证金:60000.00元);子资产4的租金底价:17.8元/月/平方米(保证金:5000.00元,履约保证金:20000.00元);资产5的租金底价:22元/月/平方米(保证金:5000.00元,履约保证金:30000.00元);资产6的租金底价:20.5元/月/平方米(保证金:5000.00元,履约保证金:40000.00元)。
4、租金支付方式:(略)
子资产1:房屋租金按年度支付,承租方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略)
子资产2、3、4:房屋租金按月度支付,承租方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略)
子资产5:房屋租金按半年度支付,承租方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略)
子资产6:房屋租金按半年度支付,承租方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略)
5、转租
(一)租赁期间,承租方再转租房产须事先书面通知出租方,并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方可转租。
(二)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该房产与他人承租的房产交换使用。
(三)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对该租赁进行各种形式的转租、转让、交换等,否则视为违约。
6、履约保证金
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略)
7、履约保证金的使用和退回
(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租方因违约产生的相关费用出租方均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数额的违约金,承租方在出租方扣除之日起10日内补足。
(二)因承租方原因中途申请解约的,若承租期限未超过2年,承租方应补交免租期租金,每少于1年的,承租方应补交1个月免租期租金,依次类推。
(三)若租赁年限未达整年的,其中月份数超过6个月的,视为1年,不超过6个月的,按0年算。
(四)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承租方必须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30日内无条件将房产归还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以任何方式:(略)
(五)租赁期满或因出租方原因解除合同后,履约保证金除抵扣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租金等外,由出租方无息返还承租方,但承租方拒不归还租赁标的除外。
(六)承租方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出租方有权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8、免租期
出租人对承租人在本租赁期间给予租赁免租期为1个月,具体以签订租赁合同时间算起。
9、优先承租权
出租方给予子资产1、子资产2、子资产3、子资产4与子资产5原承租方优先承租权,(略)(略)均保留优先承租权并将在公告期内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并采用场内过程行权。
10、出租房屋中包括不限于原承租方投入的装修、机器设备、办公桌椅均归属于原承租方,新承租方如有需要可与原承租方自行协商补差。
11、意向承租方的业态需符合(略)(略)经济和信息化局相关要求,意向承租方需自行了解相关规定,如意向承租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这一情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报名时,需提供承诺函)
12、意向承租方的业态需为制造业,其中机加工业中涉及冲压、喷涂、三废超标的除外(报名时,需提供承诺函)。
13、意向承租方入驻后,需自行办理相关业务及营业证照等。
14、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全部交易价款与转受双方已支付的服务费和用于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划转给转让方。
15、承租方报名前需到标的现场查看出租资产,全面了解本次拟出租资产的出租范围、出租面积、出租环境以及本次拟出租涉及的潜在风险等,确认无误后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报名事宜。公告中已明确披露房屋产权状况,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须提前到相关部门了解经营业态所需办理的相关证照;承租方竞租成功后相关证照均由承租方负责自行办理,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因无法在相关部门办理证照致使承租方不能经营时,承租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承租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即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竞租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16、出租方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收到第一次应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付出租资产;租赁期限的起始日为房屋交付日。
17、看房联系人:(略)
18、其它内容详见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资产信息表》等。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0.5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略):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略)
保证金处置方式:(略)
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略)
3.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出租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和出租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出租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名称:(略)
不动产权证请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资产信息表请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租赁合同请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动态报价
联系方式:(略)
交易机构项目咨询联系人:(略)
项目报名联系人:(略)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略)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略)(略))及第四产权((略)(略)上交易地址:(略)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略)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略)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略)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略)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略)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略)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略)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略)
(一)(略)(略)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略)
(略)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略)查看通知消息。
(略)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略)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略)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略)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略)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略)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略)
第二十一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略)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略)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略)(略)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略)操作风险。(略)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略)(略)不兼容、(略)时间不符、(略)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略)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略)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略)络故障、非法入侵、(略)(略)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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