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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八局第二管理中心本桓高速圆钢、渝昆高铁级配碎石、成都局维保商砼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

所属地区:四川 - 成都 发布日期:2024-08-24
所属地区:四川 - 成都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8/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
(略)
(略)ZTBJEGSWZTP2024-31
(略)本桓高速圆钢、渝昆高铁级配碎石、土工材料、成都局维保商砼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略):ZTBJEGSWZTP2024-31)

为确保采购物资质量合格、价格合理,根据《(略)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项目生产需用自购物资(圆钢、级配碎石、商砼)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略)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明确的内容,参与上述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报价。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略)
1.(略)本桓高速项目
2.(略)渝昆高铁项目
3.(略)成都局维保项目
(二)工程概况
1.2.(略)本桓高速项目:(略);路基9段(挖方417.69万m³,填方377.79万m³);互通2处(水洞互通(略)互通);(略)1处,其中水洞收费站房建1265.30㎡,小市(略)房建5858.63㎡;小市收费站、(略)和养(略)7668.11㎡;道路改移9583.3m/28处,沟渠改移1584.8m/8处,隧道联络线341.3m/6处里。
1.2.(略)渝昆高铁七标项目:本标段起始里程DK264+481.7,终止里程DK293+981.01,全长29.499km,(略)(制架梁386孔)。

1.2.(略)成都局维保项目:本次兴隆场编组站新建上行调车场扩能改造工程,在兴隆场车站上行编组场(Ⅳ场)内,新建9股调车线,即原预留的11、12、13、24、25、26、34、35、36线,另外对上、下行到达场分别直发襄渝上下行正线新铺联络渡线两条。主要工程量:铺轨总长10.88公里。道岔插铺13组,其中P50-6#道岔5组、P50-9#道岔6组、P60-12#道岔2组,原位铺设9组,新建纵向排水沟710m,横向穿越股道排水槽34m,减速顶1742个,以及配套四电设备设施。
二、(略):ZTBJEGSWZTP2024-31
三、采购方式:(略)
四、采购物资描述:
本次物资谈判范围:上述项目生产所需圆钢、级配碎石、商砼物资。具体物资品种及包件数量详见附件一;
五、报价人资格要求: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略)
(一)本桓高速项目镀锌圆钢YG-01包件报价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专业生产商或中间商,投标人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基本账户证明资料并加盖单位:(略)
(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项目生产所需。
(4)财务能力要求:不提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6)供货业绩要求:(略)、公路、市政、水利水电、房建工程项目投标产品同类物资(建筑钢筋、型材)近三年的供货业绩一份(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包含招标公告发布时间点的当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略)(略)发布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且处于限制交易期内;(略)发生恶意诉讼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但在诉讼或仲裁案件中供应商撤诉、或接受调解未主张违约金及利息的除外;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略)”((略).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单位:(略)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共同参与同一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若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录。
(二)渝昆高铁项目级配碎石JPSS-01包件报价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专业生产商或中间商,投标人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基本账户证明资料并加盖单位:(略)
(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项目生产所需。
(4)财务能力要求:不强制要求提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投标的,(略)试验室或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内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中间商投标的,(略)试验室或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内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省级同类物资近三年的供货业绩一份(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如是生产商投标,不强制要求提供。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包含招标公告发布时间点的当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略)(略)发布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且处于限制交易期内;(略)发生恶意诉讼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但在诉讼或仲裁案件中供应商撤诉、或接受调解未主张违约金及利息的除外;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略)”((略).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单位:(略)
(8)其他要求:生产厂家出具授权函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是中间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中间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中间商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共同参与同一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若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录。
(三)渝昆高铁项目土工材料TGCL-01包件报价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专业生产商或中间商,投标人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如是中间商还须提供生产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基本账户证明资料并加盖单位:(略)
(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项目生产所需。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报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商近三年内具有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AL标志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略)、公路、市政、水利水电、房建工程项目同类物资(若涉及多个品类,明确提供某一或多个品类的供货业绩)近三年的供货业绩一份,如是中间商投标,则提供本单位:(略)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包含招标公告发布时间点的当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略)(略)发布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且处于限制交易期内;(略)发生恶意诉讼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但在诉讼或仲裁案件中供应商撤诉、或接受调解未主张违约金及利息的除外;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略)”((略).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单位:(略)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是中间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中间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中间商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共同参与同一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若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录。
(三)成都局维保项目商砼ST-01包件报价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专业生产商,投标人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基本账户证明资料并加盖单位:(略)
(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项目生产所需。
(4)财务能力要求:不强制性提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商近三年内具有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AL标志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或当地质量检测机构认可的检测实验室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不强制要求提供。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包含招标公告发布时间点的当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略)(略)发布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且处于限制交易期内;(略)发生恶意诉讼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但在诉讼或仲裁案件中供应商撤诉、或接受调解未主张违约金及利息的除外;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略)”((略).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单位:(略)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共同参与同一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若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录。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略)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略)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略)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不收取工本费。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答疑:
请报价人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若有澄清和答疑要求,请于2024年8月287日12:00时前将需要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电邮或传真)告知,采购人:(略)
八、报价人确认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和答疑的时间:
报价人确认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修改的截止时间:2024年8月29日17时00分,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报价人已知悉。
九、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递交及谈判:
(一)递交及谈判时间:纸质版报价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在现场递交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达指定地点:(略)
(二)递交及谈判地点:(略)
(三)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略)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略))、(略)(略))上发布。
十一、(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附件二),在限制交易期内的限制参与本次投标。
十二、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详见附件二,各报价人递交的最终谈判报价不得高于谈判文件约定的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否决。
十三、谈判邀请人信息:
谈判邀请人:(略)
标书邮寄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提醒: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以第一次报价表格式修改为二次报价表),并上传经签字或盖章的报价单扫描件。

谈判人名称:(略)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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