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自然资源厅、
(略)自然资源局工作部署,为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妥善解决不动产登记“登记难”问题,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中心从即日起在
(略)本级范围内开展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略)本级(
(略))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上因历史遗留问题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且已出售并实际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住
(略)等情况。
二、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结束。
三、征集内容
(一)开发建设单位:
(略)
(二)土地权属来源不清或权属资料不全的问题。
(三)国有土地上已经出售的房屋供地手续不全或相关费用未缴的问题。
(四)规划许可、竣工验收、消防和人防手续不完善的问题。
(五)房屋、土地信息不一致和跨宗地建设的问题。
(六)
(略)(略)土地使用权证书无法收回的问题。
(七)其他问题。
四、问题收集方式:
(略)
填写《
(略)本级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征集表》,并按以下方式:
(略)
(一)现场和邮寄提交
(略)办公室;邮编:546100;联系电话:
(略)
(二)电子邮件提交: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
(略)
特此通告。
附件:《
(略)本级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征集表》
(略)
2024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略)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征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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