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成交人:
(略)。
公示期: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8月29日,共3天。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
(略)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
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
(略)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应加盖单位:
(略)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
(略)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招标人:
(略)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略)
纪委办公室邮箱: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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