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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望城区梅树河综合治理工程采购需求公开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发布日期:2024-08-26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需求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功能及要求:1、本工程为IV等,堤防及穿堤建筑物级别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2、本次治理范围东起梅树河东支入湘江河口(石堤闸),西至(略)谢家湾附近,治理总长度约3.0km,治理内容主要包括岸坡防护、河道清淤、水体垃圾清理、新建化粪池、下河踏步建设等。
二、相关标准: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范(SL(略))》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SL(略))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合格及以上
三、技术规格: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略)
地点:(略)
五、服务标准:一、施工技术要求:
1.1、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以上的验收质量。
1.2、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施工人员工作证上岗。
1.3、施工单必须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杜绝重大安全事故,避免一般性事故的发生。确保在施工中无人身伤亡和机械设备事故。
1.4、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各项施工工艺程序。施工前应编制严密的材料进场计划,保质施工用材料的供应和质量。
1.5、施工单位:(略)
1.6、成交供应商必须做好“施工准备,人员准备,技术准备,材料物资准备,资金准备”,切实履行好职责。
1.7、满足规范、图纸设计要求。
2、安全生产要求:中标单位:(略)
二、项目实施要求
1、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1.1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略)
1.2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略)
1.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施工要求
2.1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成交供应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纠纷均与采购人:(略)
3、质量保证
3.1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略)
3.2质量保修:项目整体质保期为二年。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略)
3.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现有标准执行。
六、验收标准:1.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范(SL(略))》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SL(略))及《(略)》验收。
2.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略)
3.成交供应商施工项目质保期按水利行业相关规定期限执行,由承包人承担其责任与义务。
4.有关材料、设备的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5.施工方因工程质量原因不能验收,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进行返工并承担返工的费用,直至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止。如因施工质量不达标给甲方造成了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费用,此外采购人:(略)
6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如需要)。
七、其他要求: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略)
1.2、付款方式:(略)
1.3、本项目成交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略)审核的为准。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供应商遗漏谈判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略)
2、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竣工后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承包人应积极配合,未办理完结算不支付工程尾款,并不计算利息。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方应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采购人:(略)
3、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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