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收消防安全提示发布时间:
(略)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浏览次数:14字体:[大中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麦收消防安全提示:
01
全市各地政府要加强麦收防火工作领导,
(略)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加强防火宣传力度,强化日常巡查和管理,组建扑火队伍,备足消防设施器材,确保麦收期间消防安全。
02
(略)沿线附近,以方便消防车辆救援。打麦场不能连片设置,麦场之间要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打麦场不可兼作囤积场所,一定要做到随收随打,粮食及时入仓,切忌麦穗麦秸混放。相关人员不在成熟的麦田或打麦场里吸烟,严禁焚烧麦茬、麦秸,严禁在麦田里或附近烧纸祭祖。
03
(略)、电路,消除火灾隐患。进入田间作业的内燃机械设备要安装防火罩,配备大容量灭火器,有条件的应该随车加装消防水箱。收割机夜间作业时禁止用明火照明,禁止违规作业。
04
严禁电动机械使用破损、裸露电线,严禁采用挂钩方式:
(略)
05
若发生火灾,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扑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组织扑救时,要同步开辟和其他麦场及可燃物之间的隔离带,并对附近的可燃物进行喷水,防止飞火酿成大灾。
06
因不依法履行职责、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火灾防控措施不到位,导致火灾发生或扩大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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