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或变更简要说明:
(略)受招标人:
(略)
包件121
(略)37列共222
(略)(
(略)、
(略))。
(略)的交货期应满足整车供货商对整车的生产及交货要求,但至少应在整车出厂前3个月交货至车辆供应商生产现场。交货地点:
(略)
包件221
(略)6列共36
(略)(
(略)、
(略))。
(略)的交货期应满足整车供货商对整车的生产及交货要求,但至少应在整车出厂前3个月交货至车辆供应商生产现场。交货地点:
(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投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照《
(略)法》注册且合法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货物及其附属服务、具有对所提供的全部货物及相关技术、质量、性能、工期、售后服务等负总责能力的企业。2、投标人若为外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且作为总包商投标,要有关键部件的技术转让协议。3、本次招标中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投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至少有一条已开通或在
(略)(略)采购项目澄清或修改通知(已签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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