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10日10时至2024年11月9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
(略)(法院账户名:荣县人民法院,
(略)址:
(略)——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
(略)_list.htm)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变卖标的物:
四川
(略)(略),建筑面积59.79平方米)。
(略)络询价:
(略),变卖价
(略),保证金:
(略),加价幅度:
(略)。
特别提醒:1.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标的物为铺面,与相邻铺面隔墙已经打通,存在需要买受人自行还原的情形,目前正在出租中由案外人占有使用。
2.其房产面积、边界、坐落等准确信息以不动产、国土等相关职能部门实际确定的为准。拍卖标的物产权、
(略)、地址:
(略)
3.竞买人在开拍前务必实地看样,自行核实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及标的物租赁、租金等情况,具体费用请到相关单位:
(略)
4.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物后自行办理权属变更、物业交接等相关手续,在办理本次拍卖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及其他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法规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部分,买受人在办理本次拍卖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时可先行垫付,后在收到相关法律文书15日内向本院提交本次垫付金额的申请,并附相关凭据(如完税证明、缴费POS单、刷卡凭条等),本院审核同意后在拍卖款项中予以支付。逾期未申请的,将不再受理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主张权利。
5.法院所展示的照片、视频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注:此表标的物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法院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流拍后,接受以物抵债的,参照上述执行。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四川
(略)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四川
(略)人民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有关看样、咨询的时间与方式:
(略)
四、变卖方式:
(略)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按国家税务机关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在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有关缴费原件,经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房屋所涉水、电、气、物业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违章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他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承担,变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具体欠费金额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
(略)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10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
(略)并通过实名认证(
(略)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
(略)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
(略)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在竞价结束之日起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荣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
(略)荣县支行,账号:
(略)(略)【备注:执行拍卖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略)上付款方式:
(略)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十、依照《
(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
(略)拍标的物后,
(略)将生成相应《
(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
(略)等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案件、标的咨询电话:
(略)
京东咨询电话:
(略)
监督电话: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址:详细信息可在“
(略)(
(略).cn)”上查询。
四川
(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荣县旭阳镇西街175-26号
版本:0修改时间:2024/8/2618: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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