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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能孝义煤电有限公司竞价交易J24129139预告

所属地区:山西 - 太原 发布日期:2024-08-27
所属地区:山西 - 太原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预告
更新时间:2024/08/2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
(略)
竞价交易预告
(编号:J(略)
为维护(略)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竞价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略)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1.委托单位:(略)
2.委托产品基本信息标段商品类别交货地运输方式:(略)
A(略)公路运输含税到厂价(略)不限
B(略)公路运输含税到厂价(略)不限
C(略)公路运输含税到厂价(略)不限
D(略)公路运输含税到厂价(略)不限
E(略)公路运输含税到厂价(略)不限
F(略)公路运输含税到厂价(略)不限
G(略)公路运输含税到厂价(略)不限
H(略)公路运输含税到厂价(略)不限
备注:混煤掺配比为:中煤:煤矸石:煤泥=40%:40%:20%
3.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标段
煤种
品种
发热量
(Qnet,ar)
(Kcal/kg)
水分
(Mt)
(%)
硫分
(St,d)
(%)
粒度
(mm)
A标段烟煤混煤≥2000≤10≤1.8≤30
B标段烟煤混煤≥2000≤10≤1.8≤30
C标段烟煤混煤≥2000≤10≤1.8≤30
D标段烟煤混煤≥2000≤10≤1.8≤30
E标段烟煤混煤≥2000≤10≤1.8≤30
F标段烟煤混煤≥2000≤10≤1.8≤30
G标段烟煤混煤≥2000≤10≤1.8≤30
H标段烟煤混煤≥2000≤10≤1.8≤30
备注:热值≥2000大卡,硫份≤1.8%,全水≤10%,粒径≤30mm。
二、报名事项1.报名资格:(略)注册的煤炭经营、生产企业。
2.报名时间:授权截止(略):30:00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1.保证金交纳标准:(略)
2.保证金交纳方式:(略)
(略)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3.保证金交纳、管理、退还、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略)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见报名页面)。
四、交易事项1.(略)(略)(略)
2.交易模式:延时竞价采购
⑴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12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120(略)自动延时120秒;
⑵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120秒延时倒计时,直至120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略)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低价自动成交。
3.交易时间:A标段:(略):00
B标段:(略):00
C标段:(略):00
D标段:(略):00
E标段:(略):00
F标段:(略):00
G标段:(略):00
H标段:(略):00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略)进入“(略)”查看“交易结果公告”。
五、合同签订交易成功后,成交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略)与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第三方签订煤炭购销合同。
六、交易交收1.交货地点:(略)
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略)填写《交易交收确认单》并加盖电子印章,(略)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易交收确认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双方保证金。《交易交收确认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交收期限
A标段:(略)(略)
B标段:(略)(略)
C标段:(略)(略)
D标段:(略)(略)
E标段:(略)(略)
F标段:(略)(略)
G标段:(略)(略)
H标段:(略)(略)
七、货款结算1、货款结算:甲方于次月(10日)向乙方出具结算通知单,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80日)内支付相应煤款。2、支付方式:(略)
八、煤质验收数量验收:以甲方到厂计量为准。质量验收:以甲方化验结果为准。4.2指标考核(略)甲、乙双方应以合同约定的执行期限为一个结算周期,结算周期内来煤的热值、硫分、水分等指标采用加权平均值和日考核作为结算指标。(略)热值考核1.周期考核采用分段考核办法。具体考核标准如下:热值考核采用分段计算,履约期来煤加权热值≥2000时,按基准价格计价标准执行,2000kcal/kg>履约期来煤加权热值≥1900Kcal/kg时基准价格下浮0.001元/(kcal/t),1900(Kcal/kg)>履约期来煤加权热值≥1800(Kcal/kg)时,基准价格下浮0.002元/(kcal/t),1800(Kcal/kg)>履约期来煤加权热值≥1700(Kcal/kg)时,基准价格下浮0.005元/(kcal/t)。结算公式:大于等于1700kcal/kg的热值可进行加权。履约期来煤加权热值×(合同基准卡单价-各分段考核值)2.当日考核当日考核采用分段计算,当日考核后硫份、水份不再进行重复考核。1700kcal/kg>当日来煤热值≥1600Kcal/kg时,单价按照0.05元/kcal·t结算。1600kcal/kg>当日来煤热值≥1500Kcal/kg时,单价按照0.04元/kcal·t结算。1500kcal/kg>当日来煤热值≥1200Kcal/kg时,单价按照0.02元/kcal·t结算。当日来煤热值<1200kcal/kg不结算。结算公式:当日来煤热值×各分段单价。(略)硫份考核:①当日硫份≤1.8%,不予考核;②当日硫份>1.8%时,每超0.1%,考核3元/吨;计算公式:(当日硫份-1.8%)/(0.1%)×3元/吨×当日考核煤量③期末,(日累计考核金额)/结算煤量。(略)超水的考核(分段累计):①当日水份≤10%,不予考核;②当日水份>10%,每超1%,考核3元/吨;计算公式:(当日水份-10%)/(1%)×3元/吨×当日考核煤量③期末,(日累计考核金额)/结算煤量。(略)兑现率考核90%≤周期兑现率≤110%,不予考核。周期兑现率>110%考核,超出部分不予退回、不予结算、不计入合同执行量。周期兑现率<90%考核,计算公式:(总合同量×90%-周期结算量)×10元/吨周期兑现率<50%考核,在执行兑现率<90%考核基础上,发生一次暂停卖方30日竞价资格,发生两次暂停卖方90日竞价资格,发生三次停止卖方今后竞价资格并进行销户。卖方投标前应准备充足可靠煤源,收到中标通知后按照中标合同热值及时进行掺配,备煤时间为开标后2日内。开标2日后按照合同执行期限平均分为4个阶段,前三阶段每阶段兑现量需≥合同总量25%,第四阶段兑现量需≥合同量15%(或第一阶段累计兑现量≥合同总量25%、第二阶段累计兑现量≥合同总量50%、第三阶段累计兑现量≥合同总量75%、第四阶段累计兑现量≥合同总量90%),每阶段内阶段兑现量、累计兑现量同时未达标时,合同基准卡单价下浮0.001元,该部分考核为累计考核。(以线下经济合同为准)
九、关于收取相关费用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太原)(略)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9号)等文件规定,通过竞价、挂牌等方式:(略)
十、其它事项(略)其他考核1.(略)堵塞,立即停止供煤且卖方应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来煤绝不允许有四块(石块、木块、砖块、铁块)、分层、铺底、滴水、超重等现象,一经发现将按以下规定执行:分层考核5吨/车;铺底考核3吨/车;超过20cm及以上大块(包括四块)考核2吨/车;(略),小块考核1吨/车;滴水考核1吨/车。其他考核按相关制度执行,若因来煤质量不符,造成相关设备故障或损坏,将按考核标准从严处理。3.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车辆仅限于6轴后翻自卸车,禁止使用钢材车、槽车,杜绝超载,过磅称重>额定荷载部分将不计入结算数量。司机入厂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关闭远光灯,禁止超载,禁止吸烟和乱丢垃圾、烟头,夜间必须穿戴反光衣,如因不遵守国家规定和买方要求,一切后果由卖方承担,并且每项考核1吨/车。4.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现有故意分装现象,没有平铺或满铺,按3吨/车进行考核;5.禁止使用改装车辆进行运输;一经发现直接拉入黑名单6个月内不允许入厂;从出厂到回皮全程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卖方负责;采样机打车底,车辆发生机械故障、停车不稳、车速过快等情况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卖方全部负责。6.卖方运煤车队要按秩序排队进厂,不得插队,如车辆插队按2吨/车进行考核。车辆进(略)进行化验。同一家供煤单位:(略)
十一、联系方式:(略)
电话:(略)
(略):李泽昂、朱淇煜
电话:(略)(略)
(略):魏羿
电话:(略)(略)
(略)
2024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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