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
(略)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9月12日上午11时(延时除外)在“
(略)”(
(略))
(略)络司法变卖活动,变卖期60天,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一:
(略):(2024)新2323执恢171号,新疆塔
(略)两厅一卫户型,总层数17层,标的位于第二层,未办理产证。
拍卖保留价(起拍价):¥
(略)。
竞买保证金:¥
(略)。
本次拍卖标的物二:
(略):(2024)新2323执恢171号,新疆塔
(略)两厅一卫户型,总层数17层,标的位于第三层,未办理产证。欠缴暖气费630元。
拍卖保留价(起拍价):¥
(略)。
竞买保证金:¥
(略)。
本次拍卖标的物三:
(略):(2024)新2323执恢171号,新疆塔
(略)两厅一卫户型,总层数17层,标的位于第四层,未办理产证。欠缴暖气费50元。
拍卖保留价(起拍价):¥
(略)。
竞买保证金:¥
(略)。
本次拍卖标的物四:
(略):(2024)新2323执恢171号,新疆塔
(略)两厅一卫户型,总层数6层,标的位于第三层,未办理产证。欠缴暖气费
(略)。
拍卖保留价(起拍价):¥
(略)。
竞买保证金:¥
(略)。
本次拍卖标的物五:
(略):(2024)新2323执恢171号,新疆塔
(略)两厅一卫户型,总层数6层,标的位于第三层,未办理产证。欠缴暖气费
(略)。
拍卖保留价(起拍价):¥149006。
竞买保证金:¥
(略)。
二、变卖开始时间:2024年9月12日11时(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价全款,
(略)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全款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全款将不计息退还。
四、变卖流程: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
(略)
五、变卖方式:
(略)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略)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未到现场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法院与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八、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一切欠费由被执行人承担,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按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以上税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次拍卖一切费用均进入法院指定账户,由法院向拍辅机构支付,无买受人单另向拍辅机构支付费用的情形,如有疑问可与本院联系。房屋腾迁时间6个月。关于欠缴费用,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我公司提供数据仅供参考。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人民法院、拍辅机构不承担一切责任。
九、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7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呼
(略):
(略)0)。
十、司法变卖标的因变卖价款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
(略)
拍卖辅助机构:
(略)
联系人:
(略)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略)、
(略)
辅助机构地址:
(略)
呼
(略)人民法院
2024年8月27日
塔
(略))2单元302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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