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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24096)匡堰镇老年公寓经营权网络竞价公告须知

所属地区:浙江 - 宁波 发布日期:2024-08-27
所属地区:浙江 - 宁波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网上竞价
更新时间:2024/08/2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络竞价公告
(略):CQ24096
(略)财政局审核批准,受(略)人民政府委托,本中心将对匡堰镇老年公寓5(略)络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略)17弄6号,(略)面积约1220平方米,临时建筑物约37平方米,食堂约110平方米,场地约1992平方米。主楼有35间标准房间,每个房间配有独立卫生间,呼叫报警器,洗浴房间。老年公寓现配备医疗康复室、(略)(略)(略)。公寓设置适老化餐厅、适老化功(略)、健康管(略)、培训教(略)。五年经营权底价:11.58万元,竞价保证金:2万元。
经营权租赁起止日期:2024年9月24日—2029年9月23日。每年租金以成交价平均计,第一年租金必须一次付清,以后每年的租金必须在前一年的租期到期日前一次性向出租方付清。
主要运营内容:以规范化的服务管理模式开展养老公寓服务。
(略)评估,永信评报字[2024]第01022号。
二、竞价人资格要求
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略)
(略)络竞价方式:(略)
(略)络报名时间:2024年9月5日上午9:00至9月9日下午4:30。
(略)址为:(略)https://(略)
四、竞价登记
有意参加的竞价人请于报名时限内先将竞价保证金通过银行卡、网银、(略)账户,(略)提示进行竞价登记。本中心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宁波慈溪支行,账号:(略)413,收款单位:(略)
五、看样时间及联系方式:(略)
六、网络竞价时间:2024年9月10日上午9:30。
七、(略)站进行竞价,逾期视作自动放弃竞价资格。
八、咨询电话
出租方:(略)人民政府:(略)史先生;
委托代理方:(略)(略)许先生;
(略)交易监督电话:(略)
(略)查阅。
本次竞价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略)

(略)
2024年8月27日
(略)络竞价须知
(略):CQ24096
(略)财政局审核批准,受(略)人民政府委托,本中心将对匡堰镇老年公寓5(略)络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标的概况
(略)17弄6号,(略)面积约1220平方米,临时建筑物约37平方米,食堂约110平方米,场地约1992平方米。主楼有35间标准房间,每个房间配有独立卫生间,呼叫报警器,洗浴房间。老年公寓现配备医疗康复室、(略)(略)(略)。公寓设置适老化餐厅、适老化功(略)、健康管(略)、培训教(略)。五年经营权底价:11.58万元,竞价保证金:2万元。
经营权租赁起止日期:2024年9月24日—2029年9月23日。每年租金以成交价平均计,第一年租金必须一次付清,以后每年的租金必须在前一年的租期到期日前一次性向出租方付清。
主要运营内容:以规范化的服务管理模式开展养老公寓服务。
(略)评估,永信评报字[2024]第01022号。
二、竞价人资格要求
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三、报名须知
1、(略)络竞价方式:(略)
2、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9月5日上午9:00至9月9日下午4:30。
3、(略)址:(略)https://(略)
4、有意参加的竞价人请于报名时限内先将竞价保证金通过银行卡、网银、(略)账户(竞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人缴纳保证金需考虑银行间转账时间)。本中心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宁波慈溪支行,账号:(略)413,收款单位:(略)
5、竞价保证金到账后,(略)络报名。
6、(略)要求填写《竞价人登记表》。
7、系统会发送验证码到竞价人手机上,竞价人输入正确的验证码进入标的选择界面,选择需要竞价的标的点击确认。
8、系统会自动对比所选标的竞价保证金金额,如果竞价保证金金额大于等于所选标的金额,则提示报名成功。系统会发送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略)码上。反之,则报名不成功。
四、竞价须知
1、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价人应提前熟悉竞价环境,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略)络坏境,并注意竞价凭证的安全,(略)
2、竞价人报名成功后,凭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略),并仔细核对当前用户名。(略)要求进行确认,然后开始竞价。
3、(略)或关闭了报价页面,(略)
4、(略)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5、竞价报价和结算的货币为人民币,单位:(略)
6、(略)络竞价采用延时竞价方式:(略)
7、本次竞价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及最高报价为竞得人的竞价原则。
8、取得竞价资格的竞价人可参与竞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标的底价。报价以增价方式:(略)
9、网络交易竞价开始后,初次竞价时限为15分钟,当竞价人在最后2分钟内提交新的报价后,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以后重新计时的竞价时限均为2分钟,如在竞价时限内无人报价,本次竞价结束,系统将自动显示本项目交易结束并发布成交结果公示。
10、原承租权人要取得优先承租权,(略)。原承租人可以按当前显示的最高价报价,也可以增价报价。
11、报价一旦提交即认为是竞价人真实意思的表达。
12、竞价人应对其竞价凭证安全负责,任何使用竞价人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略)的用户,(略)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价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价人负责。因竞价人原因导致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3、竞价过程中,(略)发生故障,(略)视具体情况作出中止或调整报名及竞价时间的决定。
14、采取中止竞价活动的,(略)将按照《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规定重新竞价。决定重新竞价的,(略)发布相关公告,竞价人因不及时关注公告而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略)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略)有权及时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
1、(略)故障的;
2、起始价、加价幅度、(略)上设置错误的;
3、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管理部门认为需要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的情形。
六、竞价保证金的处理
1、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可抵作第一年租金。
2、其他未竞得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略)退还到原账户。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方有权取消竞得(价)人竞得(价)资格,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略)直接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同时,本次交易项目作流标处理且导致项目流标的竞得(价)人不得参与该项目重新发布后的竞价:
(1)竞得人未能按规定日期足额支付第一年租金、中介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的;
(2)竞得人未能按规定日期签订《经营权租赁合同》的;
(3)竞价人相互串通,故意抬高或者压低标价,及对其他竞价人采取欺骗、威胁等非法手段的;
(4)竞价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4、因竞价保证金处置引起的纠纷,由交易各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直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竞价人须遵守竞价要求,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八、中介服务费收取标准
中介服务费按《(略)产权交易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收取。收取基数:出让项目为项目成交价;出租及经营权租赁项目为所有年数的成交总价。
(略)产权交易项目服务收费标准》(略)
九、特别说明
1、本次竞价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略)
2、竞价结束后,(略)(略))进行资格审查,由出租方出具《资格审查确认单》。
3、符合资格条件的竞得人,按竞价文件约定的时间签订合同;若竞得人未能按时进行资格审查或审查后不符合资格条件,则取消竞得人竞得资格,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本项目作流标处理。
十、签约时间及付款方式:(略)
竞得人于2024年9月20日付清第一年租金、中介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并签订经营权租赁合同。
(略)账户交割结算,收款单位:(略)
十一、履约保证约定
1、标的成交后,竞得人须缴纳2万元履约保证金。
2、竞得人若违反相关要求或没有按合同经营到服务期满或服务期内不正常经营,给镇人民政府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出租方投入的资产遗失或人为损坏,竞得人未按时修复的,出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出租方可以追索。
4、竞得人在服务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十二、实物交割及相关规定
1、出租方应于2024年9月23日下午4时前完成交割。
2、出租方如未能按规定日期交割实物(由竞得人引起的原因除外),向竞得人支付与竞价保证金相同金额的违约金,本次交易结束。
十三、约定事项
1、经营权主要运营范围:以规范化的服务管理模式开展养老公寓服务,完成上级要求的养老服务考核指标,如老年人入住率、认知症照(略)、智慧养老等。
2、竞得人须在完成交割后两个月内开展养老公寓的经营。不在规定时间内开展经营服务的,除非因客观原因得到出租方同意延长的,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3、本项目场地装修等硬装均已完成,竞得人可查看现场后,自行添置家具(含护理床、柜子、桌椅等)、电器等生活设施。出租方按现有场地所有资产进行移交(详见附件),后期除房屋有重大维修外,不再添置任何设施设备。
4、项目运营经费下拨标准:根据(略))等文件给予日常年度补助,以及其他创建补助。
5、出租方积极配合竞得人开展运营前的各项工作,做好对竞得人的业务指导、监督和评估等工作。
6、出租方有权对竞得人资产使用状况进行检查。
7、出租方对竞得人的全面运营管理享有监管权和完全的知情权,有权检查、监督竞得人合同履行情况,知晓竞得人与本项目有关的财务收支情况和资产使用情况,有权在此次运营周期内对竞得人进行运营绩效评估。
8、出租方在合同期内每季度对竞得人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得分70分以上为合格,如考核不合格,且竞得人在三个月内未整改到位的,出租方有权取消竞得人运营资格,并解除合同,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因竞得人运营管理不善受到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竞得人立即无条件撤离,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9、竞得人自行负责办理经营所需的所有相关审批手续,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实行独立的财务制度,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出租方配合竞得人完成相关手续办理。
10、竞得人必须切实做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应落实安全责任主体、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范管理的有关规定,工作人员职责、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健全并做到落实到位,确保入住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按有关要求做好投保工作。
11、竞得人应承担并完成上级对匡堰镇关于老年公寓的相关考核指标。2024年需完成新增认知障碍照(略)床位40张,完成智慧养老院建设。
12、竞得人提供的服务应以无偿和低偿为原则,为老年人提供的休闲娱乐、图书阅览、知识讲座、聊天谈心、志愿者服务等公益类项目实行零收费。为老年人提供的全托、就餐等服务,可根据服务成本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服务承诺、服务流程、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等与服务对象相关的规章制度应上墙公示。向老人收费时,应开具相应票据。
13、竞得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全部执证上岗。
14、经营期内,竞得人应指定本项目的负责人向出租方报备并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如确需更换应事先通报出租方并报出租方备案,擅自更换的出租方有权酌情扣除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5、经营期内,竞得人须视服务对象的增加情况及时增配相关专业人员,并在相关岗位出现空缺之日起15日内完成相应人员的补充,且期间不得影响养老院的正常运营。
16、竞得人须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签订率需为100%,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负责运营期间的老年人日常管理以及相关的协议纠纷等各类民事纠纷和安全管理,独立承担与之相关的全部民事及安全责任。
17、竞得人应履行规范经营的义务,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应与全部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发放酬薪(包括加班工资),并按要求为机构办理机构责任险,并为就职的全体人员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并报出租方备案。
18、竞得人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服务标准、工作流程,建立完善的服务档案,记录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人员等信息,确保服务质量,并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略)
19、竞得人必须积极支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和兄弟单位:(略)
20、竞得人必须承担因过错或管理不当等导致考核不合格、满意率低下(即连续两次满意率在75%以下的)、投诉率高(每季度三次有效投诉)等被责令整改或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的全部责任,并根据出租方要求立即无条件撤换相关负责人及责任人,并将相应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出租方。
21、租赁期间竞得人自理水电费和设备维修维护等与经营相关的一切费用。
22、在整个经营期内,竞得人应及时制定年度经营计划,并在不晚于下一经营年度开始当日的30天前将年度经营计划提交出租方备案。年度经营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年度经营目标、具体计划、改进措施等。
23、竞得人不得将标的转租、转借他人。竞得人若擅自将标的转租、转借给他人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4、合同终止时,竞得人须将所有档案资料(如服务记录等)及出租方的设施设备移交给出租方,竞得人经营期间全额自行投入的可移动设施设备归竞得人所有,其余归出租方所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文字资料和影像资料,竞得人同意并承诺出租方可无限期无偿使用。
25、租赁期间,竞得人若违反本须知“十三、约定事项”中第9条至第22条行为之一的,出租方有权向竞得人提出整改要求,竞得人若未按规定完成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四、有关考核
出租方在合同期内每季度对竞得人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得分70分以上为合格,如考核不合格,且竞得人在三个月内未整改到位的,出租方有权取消竞得人运营资格,并解除合同,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因竞得人运营管理不善受到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竞得人立即无条件撤离,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略)老年公寓经营考核评分表
(略)
考核要求
评分细则
分值
得分
1
竞得人必须切实做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应落实安全责任主体、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范管理的有关规定,工作人员职责、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健全并做到落实到位确保入住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按有关要求做好投保工作。
根据实际情况打分,未完成扣0-10分。
10

2
竞得人应承担并完成上级对匡堰镇关于老年公寓的相关考核指标。2024年需完成新增认知障碍照(略)床位40张,完成智慧养老院建设。
根据实际情况打分,未完成扣30分。
30

3
竞得人提供的服务应以无偿和低偿为原则,为老年人提供的休闲娱乐、图书阅览、知识讲座、聊天谈心、志愿者服务等公益类项目实行零收费。为老年人提供的全托、就餐等服务,可根据服务成本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服务承诺、服务流程、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等与服务对象相关的规章制度应上墙公示。向老人收费时,应开具相应票据。
根据实际情况打分,根据服务情况扣0-10分。
10

4
竞得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全部执证上岗。
根据实际情况打分,未完成扣5分。
5

5
经营期内,竞得人须视服务对象的增加情况及时增配相关专业人员,并在相关岗位出现空缺之日起15日内完成相应人员的补充,(略)的正常运营。
根据实际情况打分,未完成扣5分。
5

6
竞得人须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签订率需为100%,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负责运营期间的老年人日常管理以及相关的协议纠纷等各类民事纠纷和安全管理,独立承担与之相关的全部民事及安全责任。
根据实际情况打分,未完成扣10分。
10

7
竞得人应履行规范经营的义务,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应与全部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发放酬薪(包括加班工资),并按要求为机构办理机构责任险,并为就职的全体人员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并报出租方备案。
根据实际情况打分,根据完成情况扣0-10分。


10

8
竞得人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服务标准、工作流程,建立完善的服务档案,记录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人员等信息,确保服务质量,并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略)
根据实际情况打分,根据完成情况扣0-10分。


10

9
竞得人必须积极支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和兄弟单位:(略)
根据实际情况打分,根据完成情况扣0-10分。

10

(略)对标的物用“公告”、“须知”等任何方式:(略)


(略)
2024年8月27日
合同格式

经营权租赁合同
(略):CQ24096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住所:
机构类型:
法定代表人: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略)
法定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经营权租赁标的
(略)17弄6号,(略)面积约1220平方米,临时建筑物约37平方米,食堂约110平方米,场地约1992平方米。主楼有35间标准房间,每个房间配有独立卫生间,呼叫报警器,洗浴房间。老年公寓现配备医疗康复室、(略)(略)(略)。公寓设置适老化餐厅、适老化功(略)、健康管(略)、培训教(略)
第二条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对出租标的拥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
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第三条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各项授权、审批,以及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3、承租方承租标的没有违反对承租方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协议等所有法律文件。
第四条租赁方式:(略)
1、租赁权取得方式:(略)
2、租赁期限:年,自20年月日—20年月日止。
3、租赁价格: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标的以年租金成交价人民币(大写)元整;即:人民币(小写)¥.00出租给乙方。
4、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略)
第五条履约保证约定
1、标的成交后,乙方须缴纳万元履约保证金。
2、乙方若违反相关要求或没有按合同经营到服务期满或服务期内不正常经营,给镇人民政府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甲方投入的资产遗失或人为损坏,乙方未按时修复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可以追索。
4、乙方在服务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第六条双方约定事项
1、经营权主要运营范围:以规范化的服务管理模式开展养老公寓服务,完成上级要求的养老服务考核指标,如老年人入住率、认知症照(略)、智慧养老等。
2、乙方须在完成交割后两个月内开展养老公寓的经营。不在规定时间内开展经营服务的,除非因客观原因得到甲方同意延长的,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3、本项目场地装修等硬装均已完成,乙方可查看现场后,自行添置家具(含护理床、柜子、桌椅等)、电器等生活设施。甲方按现有场地所有资产进行移交(详见附件),后期除房屋有重大维修外,不再添置任何设施设备。
4、项目运营经费下拨标准:根据(略))等文件给予日常年度补助,以及其他创建补助。
5、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开展运营前的各项工作,做好对乙方的业务指导、监督和评估等工作。
6、甲方有权对乙方资产使用状况进行检查。
7、甲方对乙方的全面运营管理享有监管权和完全的知情权,有权检查、监督乙方合同履行情况,知晓乙方与本项目有关的财务收支情况和资产使用情况,有权在此次运营周期内对乙方进行运营绩效评估。
8、甲方在合同期内每季度对乙方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得分70分以上为合格,如考核不合格,且乙方在三个月内未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运营资格,并解除本合同,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因乙方运营管理不善受到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无条件撤离,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9、乙方自行负责办理经营所需的所有相关审批手续,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实行独立的财务制度,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配合乙方完成相关手续办理。
10、乙方必须切实做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应落实安全责任主体、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范管理的有关规定,工作人员职责、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健全并做到落实到位,确保入住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按有关要求做好投保工作。
11、乙方应承担并完成上级对匡堰镇关于老年公寓的相关考核指标。2024年需完成新增认知障碍照(略)床位40张,完成智慧养老院建设。
12、乙方提供的服务应以无偿和低偿为原则,为老年人提供的休闲娱乐、图书阅览、知识讲座、聊天谈心、志愿者服务等公益类项目实行零收费。为老年人提供的全托、就餐等服务,可根据服务成本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服务承诺、服务流程、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等与服务对象相关的规章制度应上墙公示。向老人收费时,应开具相应票据。
13、乙方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全部执证上岗。
14、经营期内,乙方应指定本项目的负责人向甲方报备并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如确需更换应事先通报甲方并报甲方备案,擅自更换的甲方有权酌情扣除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5、经营期内,乙方须视服务对象的增加情况及时增配相关专业人员,并在相关岗位出现空缺之日起15日内完成相应人员的补充,且期间不得影响养老院的正常运营。
16、乙方须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签订率需为100%,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负责运营期间的老年人日常管理以及相关的协议纠纷等各类民事纠纷和安全管理,独立承担与之相关的全部民事及安全责任。
17、乙方应履行规范经营的义务,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应与全部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发放酬薪(包括加班工资),并按要求为机构办理机构责任险,并为就职的全体人员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并报甲方备案。
18、乙方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服务标准、工作流程,建立完善的服务档案,记录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人员等信息,确保服务质量,并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略)
19、乙方必须积极支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和兄弟单位:(略)
20、乙方必须承担因过错或管理不当等导致考核不合格、满意率低下(即连续两次满意率在75%以下的)、投诉率高(每季度三次有效投诉)等被责令整改或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的全部责任,并根据甲方要求立即无条件撤换相关负责人及责任人,并将相应处理结果及时上报甲方。
21、租赁期间乙方自理水电费和设备维修维护等与经营相关的一切费用。
22、在整个经营期内,乙方应及时制定年度经营计划,并在不晚于下一经营年度开始当日的30天前将年度经营计划提交甲方备案。年度经营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年度经营目标、具体计划、改进措施等。
23、乙方不得将标的转租、转借他人。乙方若擅自将标的转租、转借给他人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将所有档案资料(如服务记录等)及甲方的设施设备移交给甲方,乙方经营期间全额自行投入的可移动设施设备归乙方所有,其余归甲方所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文字资料和影像资料,乙方同意并承诺甲方可无限期无偿使用。
25、租赁期间,乙方若违反本合同“第六条双方约定事项”中第9条至第22条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乙方若未按规定完成整改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七条有关考核
甲方在合同期内每季度对乙方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得分70分以上为合格,如考核不合格,且乙方在三个月内未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运营资格,并解除本合同,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因乙方运营管理不善受到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无条件撤离,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略)老年公寓经营考核评分表
(略)
考核要求
评分细则
分值
得分
1
乙方必须切实做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应落实安全责任主体、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范管理的有关规定,工作人员职责、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健全并做到落实到位确保入住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按有关要求做好投保工作。
根据实际情况打分,未完成扣0-10分。
10

2
乙方应承担并完成上级对匡堰镇关于老年公寓的相关考核指标。2024年需完成新增认知障碍照(略)床位40张,完成智慧养老院建设。
根据实际情况打分,未完成扣30分。
30

3
乙方提供的服务应以无偿和低偿为原则,为老年人提供的休闲娱乐、图书阅览、知识讲座、聊天谈心、志愿者服务等公益类项目实行零收费。为老年人提供的全托、就餐等服务,可根据服务成本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服务承诺、服务流程、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等与服务对象相关的规章制度应上墙公示。向老人收费时,应开具相应票据。
根据实际情况打分,根据服务情况扣0-10分。
10

4
乙方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全部执证上岗。
根据实际情况打分,未完成扣5分。
5

5
经营期内,乙方须视服务对象的增加情况及时增配相关专业人员,并在相关岗位出现空缺之日起15日内完成相应人员的补充,(略)的正常运营。
根据实际情况打分,未完成扣5分。
5

6
乙方须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签订率需为100%,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负责运营期间的老年人日常管理以及相关的协议纠纷等各类民事纠纷和安全管理,独立承担与之相关的全部民事及安全责任。
根据实际情况打分,未完成扣10分。
10

7
乙方应履行规范经营的义务,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应与全部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发放酬薪(包括加班工资),并按要求为机构办理机构责任险,并为就职的全体人员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并报甲方备案。
根据实际情况打分,根据完成情况扣0-10分。



10

8
乙方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服务标准、工作流程,建立完善的服务档案,记录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人员等信息,确保服务质量,并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略)
根据实际情况打分,根据完成情况扣0-10分。



10

9
乙方必须积极支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和兄弟单位:(略)
根据实际情况打分,根据完成情况扣0-10分。



10

第八条产权交易中介服务费
(略)交纳产权交易中介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付清。甲方按“委托代理协议”(略)交纳。
中介服务费按《(略)产权交易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收取。收取基数:出让项目为项目成交价;出租及经营权租赁项目为所有年数的成交总价。
(略)产权交易项目服务收费标准》(略)
第九条交割
甲方应于20年月日下午4点前完成交割。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
2、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
3、另一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或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送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租赁纠纷的处理
甲、乙双方如产生履约争议,在自行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能按规定日期交割(由乙方引起的原因除外),向乙方支付累计万元的违约金,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无须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2、本合同生效且交割完成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第一年租金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以后每年租金的,万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甲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4、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无效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略)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2024年月日2024年月日

鉴证方:(略)
2024年月日

说明: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签订的合同(包括补充合同)不得违反公告或须知的相关规定。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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