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南京分行关于零售信贷外包催收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根据我行零售信贷催收工作需要,现公开对兴业银行南京分行零售信贷外包催收项目征集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采购需求:
本行拟通过引入专业资质、管理运营健全、催收业绩水平及行业口碑兼优的催收机构,加快零贷不良资产处置,提升清收处置质效。非诉外包催收服务要求催收外包机构依据本行授权对外包催收的贷款通过电话提醒、寄送信函、上门外访等非诉讼方式:
(略)
1.2服务要求:
外包催收机构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源、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业务后期保障服务能力,具备相应外包活动的持续服务能力和持续风险管理能力。
1.3供应商资质要求:
(略)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民事主体资格。
(略)经营范围合法,未存在法律禁止的服务内容。
(略)注册资本或最低出资额在1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略)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经营相关业务的资格,财务经营稳健。
(略)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主要管理人员无不良记录,从业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
(略)具备2年以上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业内声誉。
(略)核心管理团队成员具备本行业工作经验3年(含)以上且催收从业人员不得低于50人。
(略)外包催收机构不得与本行存在关联关系。
(略)近三年财务稳健,可稳定提供服务。
(略)包括但不限于2021年至今与六大国有银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或十二大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中信、光大、招商、华夏、渤海、浦发、兴业、广发、民生、平安、恒丰、浙商)总分行有类似催收合作成功案例。
(略)不得有以下情况:
(1)在本行有贷款且贷款逾期。
(2)对本行的贷款承担担保责任,且所担保的贷款逾期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担保责任。
(3)受托机构存在失信被执行信息,或是存在影响正常经营的被执行信息的。
(4)受托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本行有贷款且贷款逾期。或者存在失信被执行信息的,或是存在影响机构正常经营的被执行信息的。
(5)因存在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或侵犯债务人合法权益等行为而被清退机构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新成立的催收机构。
(6)公开信息显示该机构存在因非法、暴力等手段进行催收的不良记录的。
(7)有其他不良记录。
二、报名要求
2.1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2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3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
(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
(略)”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
(略)”
(略)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在我行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三、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23:59止。
四、报名方式:
(略)
采购部门联系人:
(略)
报名注意事项:
1.提交的供应商资料内容包括如下三项:
材料1:《兴业银行南京分行零售信贷外包催收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
(略)
材料2:兴业银行南京分行零售信贷外包催收项目信息收集表
材料3:供应商准入信息导入模板
以上三项材料填报模板详见附件,
(略)盖章。
2.提交资料所发送的邮件名称:
(略)
3.提交供应商资料大小不超过10M。(提交的邮件附件总大小超过10M自动拦截视为无效应答,附件请勿通过第三方邮箱:
(略)
五、注意事项
1.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合作意向、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2.
(略)场调研不代表采购邀请或意向,仅为
(略)场情况发起。经审查符合条件者,我行将会主动联系报名者;不符合条件者,将不会联系报名者,材料予以保密。
3.
(略)场调研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4.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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