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略)供应商入围项目,
(略)。本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2.2
(略):M
(略)(略);
2.3项目地点:
(略)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2个标段;
标段1:米面杂粮类;
标段2:食用油类;
标段3:猪肉类;
标段4:牛羊肉类;
标段5:鸡鸭禽肉类;
标段6:鲜活水产类;
标段7:冻品类;
标段8:果蔬类;
标段9:奶制品及软饮类;
标段10:干调及杂项类;
标段11:蛋品类;
标段12:物料消耗类;
2.6采购范围:
(略)供应商库,具体内容见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2.7合作方式:
(略)
2.8服务期限:1年。
2.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
(略)
2.10入围数量:每标段不少于3家,具体数量根据响应情况确定。响应人若参与该项目的响应,可单独对本项目中的任意1个标段或多个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所有标段进行响应,但最多只允许中2个标段。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响应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略)
3.2响应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运输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相应的仓储和保鲜能力;
3.3业绩要求:供应商响应标段须具有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单个项目年度累计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供货业绩,其中标段6、标段7单个项目年度累计金额不低于80万元。须提供供货业绩一年内累计不少于20万元的银行流水或开具的合规发票,其中标段6、标段7一年内银行流水或开具的合规发票不低于80万元。(业绩合同金额按照标段品类确定;需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
3.4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没有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处于经营异常状态。提供本企业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的复印件。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信誉要求:
(略)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相关信
(略)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略)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
(略)
(略)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
(略)”网站(
(略).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略)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
(略).cn/cr/list)查询。
(略)(略)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
(略)”网站(
(略).jhtml)【
(略)】【失信主体公示】查询。(截止公告发布日,
(略)公示信息为准。)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5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
(略)
(3)采购人:
(略)
(4)以采购人:
(略)
(5)单位:
(略)
3.6其他要求
(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
(略)
(略)单位:
(略)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
4.电子注册与文件获取:
(略)
4.
(略)(
(略))进行全电子化询比采购。(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4.2有意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
(略)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电子采购活动。企业CA数字证书的办理,
(略)【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
(略)
4.3满足本采购公告第3条要求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11日17时00分前使用CA
(略)下载电子询比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略)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略)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导致询比采购失败的,后果自负。
4.4采购文件不收取费用。
4.
(略)办事指南。
注:
(略)系统对供应商相关信息(即IP地址:
(略)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询比采购方式:
(略)
5.2询比响应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4年3月13日9时(北京时间)。
5.3
(略)提供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file格式)。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
(略)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略)
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
(略)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
(略)》、《
(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略)
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监督部门:
(略)综合管理部
监督电话:
(略)3
(略)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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