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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徐州市贾汪区北至湖南路、西至文化路城镇住宅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苏(2024)贾汪区不动产权第0005349号]转让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徐州 发布日期:2024-08-28
所属地区:江苏 - 徐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土地交易
更新时间:2024/08/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名(略)HHCQ2024ZC0258A
挂牌起始日期(略)挂牌截止日期(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终结。
标的概况
标的坐落(略)
标的现状标的宗地系位(略):(略)8GB00329W(略),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终止日期2091年12月27日,证载宗地面积面积为22668平方米。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略).00
评估基准日(略)
(略)
转让底价(元)(略).00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MA27EE4M7W
转让方承诺1.此次资产转让转让方已取得(略)政府、区国资办、区资规局等有关部门同意,相关的标的转让委托权限已经由转让方董事会做出了相关的授权,不存在委托无效的情况。若因转让审批及委托权限未充分授权而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由转让方承担,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转让方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资料内容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3.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略)股东决定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略)
特别告知
1.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及备查文件。转让方在挂牌公告截止前,协助意向受让方查看标的现状,做好标的现场展示工作。
2.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不接收标的资产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3.公告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略)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报名,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交易,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报名受让。
4.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为准,评估报告评估内容仅供参考,本次委托转让标的的过户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略)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略)
2.受让方在资产转让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资产转让总价款,(略)如下账户:
户名:(略)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略)庆云桥支行
(略)(略)(略)
受让方资格条件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三)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五)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受让方承诺的事项。
标的交割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且付清各类交易款项后,按照资产转让合同的约定进场与转让方进行标的交割。该转让标的整体移交,标的交割后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与转让方无关,转让方、(略)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略)所有的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应至现场仔细、认真查勘现场,了解受让方范围,评估受让资产的实际状况,并充分预估到受让后的资产状况。意向受让方在决定受让前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受让标的涉及披露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受让公告之内容,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交易指南交易方式:(略)
本转让项目如产生多名意向受让方,(略)络竞价方式:(略)
(略)络竞价方式:(略)
本转让项目具体竞价安排届时以e(略)发布为准。(略)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略)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略)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略)将协调转让方带领意向受让方勘察现场。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略):00:00至(略):00:00
报名手续一、意向受让方须报送以下材料(一式两份):《意向受让方登记表》。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授权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签字按手印)。
(三)意向受让方为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供: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申请程序: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e(略)(略)),按照《e(略)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略)(略)“相关附件”中,(略)报名(地址:(略)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略)
户名:(略)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略)庆云桥支行
(略)(略)(略)
2.意向受让方在竞买前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后不予退还,如按约定签订合同,交易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如未签订合同,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另行组织竞价;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报名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6)有证据证明存在致使其他交易相关方利益受损的其他情形。
4.转让成交后受让方违约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该违约的受让方不得参加再次组织的交易,转让方有权向该违约的受让方追索再次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差价。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略)
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秒)
服务费本项目转让成交后,交易双方须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略)支付交易服务费,具体如下:序号计费金额
(成交金额)分档
按协议方式:(略)
基础价
(底价)部分溢价部分
1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略)0.8%0.6%
2101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0.2%
3501万元至2000万元(含2000万元)0.16%
42001万元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0.12%
55001万元至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0.08%
610000万元至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0.06%0.6%
650001万元及以上0.04%0.4%
附件下载意向受让登记表.doc
联系方式:(略)
咨询电话(略)6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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