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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关于网络安全整改加固项目更正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 - 张家界 发布日期:2024-08-28
所属地区:湖南 - 张家界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变更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络安全整改加固项目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1、(略)(略)络安全整改加固项目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更改如下:

(略)(略)络安全整改加固项目合同
甲方:(略)
乙方:*****
合同签订地点:(略)
甲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所需设备基本信息
(略)
设备名称:(略)
(略)规格
基本描述
数量
单价
合计
1
2
3
合同总金额(元)
小写:0.00元
大写:元整

以上价款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包装、运输、保险和税金等全部费用。除经双方书面同意外,本合同约定的价款不得随意改变。
第二条乙方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1、产品使用手册、安装调试使用指南、维护维修说明书或服务手册(中文);
2、产品技术参数表、产品制造、安装、调试、验收规范;
3、其他相关技术资料等。
第三条质量标准
1、乙方须保证设备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国家技术质量标准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设备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设备质量保证期以及本合同约定使用期限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3、其他质量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
第四条交货时间、地点:(略)
1、交货(安装)时间: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2、交货(安装)地点:(略)
3、乙方将产品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略)
4、乙方提前送达的设备、多交的设备和已交付的品种、型号、规格、生产厂家、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设备,视为乙方未完成交付,甲方在代保管期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其他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甲方在代保管期内设备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包装及运输要求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设备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设备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验收
1、验收时间:乙方在全部设备运输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略)
2、验收标准: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数量要求;
3、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2)种验收方式:(略)
(1)双方共同取样送国家认定的质量检测机构检验,以该检测机构出具的书面检测意见,作为设备质量是否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依据;
(2)甲方自行验收。
4、甲方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规定验收。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设备数量或质量及技术标准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在验收后3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并且未按期签发验收单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并无异议。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天内予以纠正,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拒付相应款项。
第七条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要求
1、(略)能够长时间正常使用,甲方要求对整体项目质保期为: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次日起3年,在产品的质保期内,如有质量问题或质量缺陷,乙方应免费予以更换,保证甲方工作及时正常运行。在甲方使用的前3个月内,如累计出现两次质量问题,乙方应免费更换全部设备。乙方须在质保期内应免费提供备件。由于甲方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损坏,甲方按照设备成本价付器材费。
2、系统设备发生故障时,投标人保证提供7×24小时服务响应,1小时内作出响应,12小时内解决业主咨询的技术问题或提出解决方案。如果设备需要维修,乙方应及时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保证不影响甲方的使用。如因中标人原因不能及时修复,保修期应顺延。
3、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各种形式的技术咨询服务,以使甲方能够及时掌握合同标的物使用方法、性能、特征及常见问题的解决。
4、甲方在收到货后,发现设备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设备使用过程中证实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15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设备或部件。
5、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15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安装与调试
1、安装和调试:乙方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进行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乙方应在设备运抵现场一周前,向甲方提供安装调试及运行的进度计划表。
2、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甲方要求完成产品的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在产品的安装、调试、试运行期间,乙方人员费用自理。
第九条培训
乙方应提供现场技术培训,就设备的安装、检验、调试、使用和维护,培训甲方技术人员,直到甲方工作人员全部掌握运行操作、保养技术,并能达到日常维护、排除一般故障为止。
第十条备品备件
1、乙方应提交按出厂标准供应的备品备件及清单。
2、其他规定。
第十一条安全及赔付责任
乙方在安装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派遣具有专业技术的人员对产品进行安装,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乙方延期交货,每延期一天,按延期交付的设备总额0.1%交付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延期交付的设备总额的5%。延期超过15天,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
2、(略)、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予以更换、退货,甲方也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均应赔偿甲方由此而遭受的损失。
3、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付款额1‰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最多不超过逾期未付款金额的5%。
4、其它形式的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结算方法及期限
1、双方合同签订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在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即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在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5%即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剩余合同总金额的5%即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的,在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无息支付,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除要求乙方更换、退货外,甲方有权视情况扣减相应质保金。
2、支付方式:(略)
(1)银行转账结算;(2)其他。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24小时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双方对此互不提出赔偿责任。
2、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十五条合同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2种方式:(略)
1、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甲乙方确认并保证:合同尾部记载的地址:(略)
第十六条其他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中如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书面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5、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开户行:
(略):账号:
联系电话:(略)
邮编:邮编: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2、原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9日09时00分现更改为:2024年09月13日09时00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招标代理:(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邮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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