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神郯城应急装备产业园建设(一期)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海海神郯城应急装备产业园建设(一期)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人:
(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项目占地面积约8757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46640平方米,容积率2.23,主要新建标准厂房10座,层数为地上3层,框架结构,及其附属设施等。
2.2建设地点:
(略)
2.3招标范围:包括土建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等设计、采购及施工。
(1)设计: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配合服务并提交设计成果等。
(2)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工程、设备采购、竣工验收、技术支持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等。即本项目结束后须确保整个项目达到使用要求。
2.4总投资:约30000万元。
2.5计划工期:18个月,其中包含设计期、施工工期等,由投标人自行划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质量要求:设计须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设计资质: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施工资质: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建筑师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
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
(略)
3.3投标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其他成员仅限于设计单位:
(略)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牵头单位:
(略)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获取:
(略)
1.时间:2024年8月29日09时00分至2024年9月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3.方式:
(略)
a、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仅施工单位:
(略)
b、法人代表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需包含联系方式:
(略)
c、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仅联合体投标提供,由牵头人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递交
时间:2024年9月18日14时00分2024年9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方式:
(略)
6.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
开标时间:2024年9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https://
(略))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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