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分行信用卡不良清收工作需要,
(略)2024年委托律所协助自催团队开展信用卡纠纷案件调解综合服务项目,现公开对该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采购需求:
(略)2024年委托律所协助自催团队开展信用卡纠纷案件调解综合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经调解协商取得的调解书、有效的公证书、通过司法确认取得的生效法律文书,以及协助我分行在执行阶段达成协商一致还款所获取:
(略)
1.2服务与准入要求
(略)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略)要求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有至少一家同业银行机构与其开展相关业务,当地有比较好的司法渠道,能提供(代理人)司法文书佐证。
(略)具有良好的经营状态。负责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略)络渠道无负面记录。
(略)服务时效可满足作业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得资源、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业务后期保障服务能力。
(略)符合监管和总行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要求。
(略)分行认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要求
2.1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2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3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
(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
(略)”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
(略)”
(略)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在我行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三、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4年9月2日23:59止。
四、报名方式:
(略)
采购部门联系人:
(略)
代理机构:
(略)
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其他时间请勿打扰)。
若有意向请将供应商资料于征集截止时间前同时提交至
(略)@
(略)邮箱:
(略)
1.提交的供应商资料内容包括如下三项:
材料1:《
(略)关于2024年委托律所协助自催团队开展信用卡纠纷案件调解综合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
(略)
材料2:《
(略)关于2024年委托律所协助自催团队开展信用卡纠纷案件调解综合服务项目》信息收集表
材料3:供应商准入信息导入模板
以上三项材料填报模板详见附件,
(略)盖章。
2.提交资料所发送的邮件名称:
(略)
3.提交供应商资料大小不超过10M。(提交的邮件附件总大小超过10M自动拦截视为无效应答,附件请勿通过第三方邮箱:
(略)
五、注意事项
1.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合作意向、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2.
(略)场调研不代表采购邀请或意向,仅为
(略)场情况发起。经审查符合条件者,我行将会主动联系报名者;不符合条件者,将不会联系报名者,材料予以保密。
3.
(略)场调研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4.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
(略)公告页地址: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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