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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潮泉镇2024年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提升以工代赈项目需求公示

所属地区:山东 - 泰安 发布日期:2024-08-29
所属地区:山东 - 泰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政府采购
更新时间:2024/08/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需求公开[(略)]山东(略)2024年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提升以工代赈项目需求公示【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略)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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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略)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本项目总预算金额(略).50元。
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
3.采购方式:(略)
4.项目概况:山东(略)2024年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提升以工代赈项目,计划通过以工代赈的方式:(略)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本项目(略)2024年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提升以工代赈项目,计划通过以工代赈的方式:(略)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通过以工代赈方式:(略)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国家、项目所在(略)行政主管部门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行业标准。满足《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等相关要求。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20】27号)、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功能的意见》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等文件要求。
5.需满足的质量、服务标准:质量标准:满足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及行业标准,确保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安全要求:安全无事故。
6.交付或实施时间:90日历日,具体按照采购人:(略)
交付或实施地点:(略)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8.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9.资格要求
9.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9.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9.3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略)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略)
9.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信用山东((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略)站显示的内容为准)
9.5单位:(略)
9.6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9.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法规,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9.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融资: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略)
三、论证意见: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4年08月29日起,至2024年08月31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略)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4年08月31日17时00分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略)
采购人:(略)
六、项目联系方式:(略)
1.采购单位:(略)
联系人:(略)
地址:(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七、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略)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略)
(2)线上投诉。(略)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略)
监督部门:(略)
联系方式:(略)
(4)接收异议(质疑)的联系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
(5)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或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依法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
附件:需求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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