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招标专区
项目专区
数据市场
营销分析
增值服务
企业服务

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安徽省传染病医院)医用气体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发布日期:2024-08-29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8/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医用气体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略))医用气体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略))”或“(略)(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ZF(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380万元
最高限价:施工费率小于等于100%。
采购需求:(略)(略))医用气体改造,含制氧设备及相关医用气体管道、原楼内医用气体管道减压阀等改造施工。自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到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直至保修结束。主要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竣工验收阶段的所有设计内容;施工、材料设备采购、设备安装与调试;配合工程竣工验收、配合工程报建(若有)等。中标单位:(略)
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60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其中:设计工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50日历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施工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工业管道GC2及以上)。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含: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
3.2项目经理:(略)
供应商拟委任项目经理:(略)
注:还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略)
3.3供应商业绩要求:无。
3.4项目经理:(略)
注: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中未体现相关评审因素的,需另行提供建设单位:(略)
3.5本次磋商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3.6款要求。
3.6信誉要求
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3.7其他要求:无。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8月28日至2024年09月04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相关信息同时在“(略)(略)(略)(略)(略))”等媒介上发布;
2.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3.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要求:
(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录“(略)(略))”或“(略)(略))”(以下称“(略)”)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略)“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电话:(略)。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略)获取:(略)
(3)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略)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略)
(5)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优质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略)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规定,本次采购符合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形: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供应商如有异议,可按采购文件约定提出询问或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9,(略),(略)
附件:采购文件

附件信息:
采购需求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