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疆法官学院固定资产清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乌
(略)获取:
(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2024-JZFTF4-08214X
项目名称:
(略)
采购方式:
(略)
预算金额:2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资产清查(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服务要求,项目为交钥匙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需具有财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4)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5)所有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企业诚实信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略))第二十二条规定、《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
(略).cn)、“
(略)”(
(略).cn)上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6)项目负责人要求详见《采购文件》;(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
(略)
时间: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方式:
(略)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0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0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提供: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3.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其法定代表人前来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注:以上证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必须注明项目名称:
(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略)转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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