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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两轮、三轮轻便电动(普通燃油)摩托车第二批(共2193辆)公开拍卖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中山 发布日期:2024-08-30
所属地区:广东 - 中山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罚没两轮、三轮轻便电动(普通燃油)摩托车第二批(共2193辆)公开拍卖公告

(略)委托,(略)于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略)(以下简称“(略)”,(略)径https://(略).cn/#/442000/jyxt点击“(略)”)(略)络拍卖方式:(略)
一、竞价方式:(略)
二、竞价地点:(略)
三、签到开始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上午9时30分
四、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上午10时00分
五、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略)拍卖标的数量(辆)起拍价(元)保证金(元)竞价幅度(元)是否有保留价
1罚没两轮、三轮轻便电动(普通燃油)摩托车第二批(共2193辆)2,193525,967.5100,00010,000有
备注:
一、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所有车辆均无法过户,仅作报废回收拆解处理。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须含收购拆解报废机动车辆。
2、持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3、本次拍卖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拍
六、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略)
2、(略)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12日中午12时00分。(略)自动识别截止时间,逾时将无法提交报名资料。提交报名资料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
3、(略)(https://(略).cn/#/442000/index)(略)(略)(略)径https://(略).cn/#/442000/jyxt点击“(略)”)进行报名。(略)(略),并通过数字证书密钥进行验证操作。
(略)径:登录“(略)(略)站—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查看“(略)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
(https://(略).cn/#/442000/fwzn/detail?id=(略)(略)
(略)径:登录“(略)(略)站—服务指南—交易类型”查看“(略)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办理指引”
(https://(略).cn/#/442000/fwzn/detail?id=(略)(略)
4、报名所需资料
(略)报名页面的附件栏目上传以下资料:
企业法人:(一)《营业执照》扫描件(经营范围含收购拆解报废机动车辆);(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扫描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5、报名确认
申请人完成报名后,(略)(略)将报名申请受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报名申请受理通过后,申请人方可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
1、(略)“保证金管理-缴纳保证金”栏目选择普通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担保(自然人参拍暂不可用)方式:(略)
2、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9月12日下午16时00分申请人须按照本公告规定和缴纳保证金通知书相关要求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申请人参拍多个标的的,须对应每个参拍标的逐个缴纳。
3、申请人选择通过普通银行转账方式:(略)
4、申请人选择通过电子保函担保方式:(略)
5、(略)径:登录“(略)(略)站—服务指南—交易类型”查看“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略)部分)(略)
(https://(略).cn/#/442000/fwzn/detail?id=(略)(略)
6、申请人以转账方式:(略)
7、保证金有效缴纳后,申请人方可成为竞买人,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没有按规定缴纳保证金或在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能有效缴纳,将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略)自行查看,(略)工作人员均无法获悉。
八、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1、拍卖成交三个工作日内,(略)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的,则视为违约,买受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签署所需资料:
企业法人:(一)《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含收购拆解报废机动车辆);(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四)若法人不能亲自到场签约,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五)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九、竞价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每项拍卖标的初设的竞价周期为20分钟,初设的延时周期为3分钟。(略)设置的出价规则报价。在初设的竞价周期最后3分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该项标的拍卖进入延时周期。延时周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该项标的拍卖进入下一个延时周期。任一周期倒计时结束时产生的最高报价且不低于保留价的,即为该项标的成交价,最高报价竞买人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竞价周期内未产生有效报价的,该项标的流拍。
2、本公告中所提及的时间,(略)提供的时间为准。
3、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需按规定的加价幅度报价,若自行报价,请仔细核对报价金额。若出现报价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报价一经提交,(略)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项目设置时间周期内报价,报价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4、(略)可能出现的不稳定情况,不排除在线竞拍出现无法正常进行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数字证书损坏、时间不同步、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系统被恶意攻击、停电等)而造成无法签到、无法报价、页面无刷新、竞拍暂停等,(略)络拍卖所带来的有关风险,(略)不承担基于上述情况或由于竞买人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于本项目无需统一地点:(略)
5、(略)密码,(略)上报价行为由谁操作,报价行为均由竞买人负责;(略)中所有活动及操作,(略)自动记录,视为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由其自行承担竞买行为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现中止或终止拍卖会的情形时,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略)上竞价活动。
7、(略)络拍卖的顺利进行,(略)上操作流程。竞买人可于拍卖前登录“(略)(略)站—(略)”(https://(略).cn/#/442000/jyxt)“(略)综合交易模拟竞价大厅”,体验模拟竞价。
8、网上操作流程详见“(略)(略)站—服务指南”(https://(略).cn/#/442000/fwzn)或公告附件下载《(略)络拍卖用户手册(竞买人)V3.0-(略)》。
9、在操作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咨询拍卖人:(略),联系电话:(略)
十、拍卖标的特别说明
1、(略)络竞价拍卖会经委托人确认,标的没有优先权人。
2、本标的为罚没两轮、三轮轻便电动(普通燃油)摩托车第二批(共2193辆)拍卖,其中两轮轻便电动摩托车11辆,两轮普通燃油摩托车2180辆,三轮轻便电动摩托车1辆,三轮普通燃油摩托车1辆。标的均属于罚没车辆,存在无牌、套牌、(略)磨损等情况,均无法提供车辆登记证及行驶证等资料,故所有车辆均无法过户,车辆仅作拆解回收处理。
其中有部分车辆已入户的,买受人需在提取车辆后3个月内到车辆登记地的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3、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按现状整体拍卖,拍卖人及委托人均不对拍卖标的瑕疵承担责任。拍卖标的的数量、品种、尺寸、品牌、规格、品质、真伪等均以竞买人现场查看实况及相关文件为准,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略)
4、拍卖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仅供参考,其实际状况以现场看样及相关部门的核定为准,如办理移交到买受人名下后出现差异的,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等均不变,拍卖人、买受人互不追究对方责任。竞买人(买受人)须自行对标的进行调查了解并作出判断,拍卖成交后风险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竞买人在竞拍前应实地详细查看标的及其对应物的现状、核对资料,并应于拍卖会前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及拍卖标的所属单位:(略)
6、拍卖成交的,在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的7个工作日后,由委托人将标的按现状交付给买受人。移交日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物存放地:(略)扣车场。
7、标的移交时以现场展示的现状为交接依据。竞买人(买受人)须现场查看标的及相关资料并自行评估标的价值,一旦参与竞买即视认可该标的物现状,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委托人、拍卖人不保证移交的标的物质量,买受人不得以未踏勘现场、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等理由,对标的提出异议或拒收。
8、买受人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车辆拆解回收协议书》,所有标的须在20个工作日内提取完毕。提取过程所涉及的手续和相关的税费金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否则,逾期提取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新增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若买受人无故逾期未提取完毕,则视为对标的车辆所有权的自动放弃,解除拍卖成交合同,标的车辆处置权归委托人所有,委托人有权对该标的车辆另行处置,买受人已支付的成交价款不予退回。
9、本标的所有车辆必须由(略)大队监督下按照《报废机动车管理办理》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拆解,依法处理并符合环保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如有不合规拆解车辆的,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买受人的相关责任。请仔细查阅附件《车辆拆解回收协议书》,并严格按照已签订的《车辆拆解回收协议书》执行。严禁将未经拆解处理的车辆移作他用或(略)场。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买受人负责。
10、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应按照相关环保要求对拍卖标的进行处理,确保不会产生任何追溯性环保问题。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略))代码12,报废机动车属于“报废交通运输设备”,属于固体废物。根据2020年10月30日发布的《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不包含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管理工作程序的通知》(粤环发[2020]5号),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必须按要求到两省环保厅办理跨省转移备案许可。如果买受人没有进行备案许可则属于违法转移行为,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1、买受人需对竞得的罚没车辆进行单独存放、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及相关档案,对罚没车辆储存、拆解全过程进行视频监控,相关档案资料保存不低于3年,监控录像保存不低于1年。
12、买受人与委托人自签署《车辆拆解回收协议书》后,双方的权利义务按《车辆拆解回收协议书》的相关条款约定执行,双方已建立新的法律关系,后续程序与拍卖人无关。买受人在拆卸、搬运过程中不得损坏现场环境、标的物以外的设备及财产,拆卸、搬运产生的费用需要买受人自行承担。
13、买受人取得拍卖标的后,不得用于非法用途。如有违法违规等行为,委托人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自本次拍卖成交后,后续与本标的有关的所有违法违规等行为与拍卖人无关。
14、拍卖人已向竞买人充分告知竞买标的应承担的全部成本,成交后买受人须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款项:①拍卖成交价款;②拍卖佣金;③拍卖标的移交所产生的拆卸、搬运、保管费、出仓及现场清理等一切相关费用;④其他应由买受人承担的一切税、费。以上相关费用需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
15、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于委托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车辆拆解回收协议书》,协议书由委托人提供,其具体内容及条款详见附件,买受人参与拍卖则视为已阅读、理解并完全接受《车辆拆解回收协议书》中所有条款及内容,同意按《车辆拆解回收协议书》的条款与委托人签订协议书,并不得要求修改《车辆拆解回收协议书》的条款及内容。
16、非拍卖人的原因造成拍卖标的不能按约定移交,拍卖人不承担责任。
17、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略)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并按约定期限缴清成交价款,若买受人在期限内未能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能缴清成交价款或反悔的,即视为违约,买受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及委托人不保证拍卖标的不具有其他未说明的瑕疵。标的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自己的原因对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产生错误认识和了解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拍卖人及委托人不因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所缴纳的成交价款不因(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存在瑕疵等原因而退还。拍卖人已充分告知竞买人有关拍卖标的物的相关详情,竞买人应审慎考虑并自行决定自己的竞买行为,拍卖一经成交确认具有法律效力,买受人自愿承担投资风险产生的一切损失和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2、拍卖标的可能存在较多瑕疵及买受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可能发生损毁或可能存在电池、车轮毂、车把手等零部件不完整的情形。拍卖人及委托人不保证对影响拍卖标的价值的因素已向竞买人作出必要的说明,拍卖人及委托人也不保证拍卖标的不具有其它未说明的瑕疵。相对于拍卖标的的介绍(包括:文字、图表、新闻载体等),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仅进行一般性观察,所提供的有关拍卖标的资料、图片以及拍卖人、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的口头说明仅供参考,不具任何法律效力,不构成拍卖人及委托人对拍卖标的的任何瑕疵承担责任。
3、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拍卖终止或延期,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保证金的退回
1、买受人保证金:待买受人与委托人签署《车辆拆解回收协议书》并缴清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略)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
2、竞买人保证金: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略)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
十三、拍卖成交价款收取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于拍卖前缴纳的保证金不可用于抵扣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等款项。买受人须于收到《(略)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买受人以转账的方式:(略)
十四、拍卖佣金收取
拍卖人向买受人收取¥6,000元作为拍卖佣金,(略)支付。
拍卖人收款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名:(略)
开户行:(略)中山黄圃支行
(略)(略)(略)
十五、本次拍卖信息于2024年8月30日刊登在《中山日报》((略):CN44-0126)。
十六、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1日,如需申请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略)
十七、咨询电话、地址:(略)
(略)联系电话:(略)
(略)地址:(略)
(略)地址:(略)

(略)
2024年8月30日
附件文件标的清单.pdf(151KB)标的照片.pdf(250KB)车辆回收拆解协议书(范本).pdf(990KB)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略)部分)(略).pdf(4328KB)(略)络拍卖用户手册(竞买人)V3.0-(略).pdf(2452KB)公司委托书.pdf(43KB)法人证明书.pdf(30KB)评估报告.pdf(704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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