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JS2024GC0040)
安徽
(略)黄寨村、段庄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规划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招标项
(略)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
(略),招标人:
(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2.2建设规模:主要包括结合黄寨村、段庄村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布局,沿沙河大道、黄水冲等主要节点补充完善村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开展沙河大道两侧综合环境治理,重点整治违章建筑、生活垃圾等,再实施绿化、亮化工程;结合黄寨村、段庄村村庄布局、地形地貌、水系走向和交通布局,
(略)密度、等级和宽度。
(略)拓宽、硬化、延伸以及绿化、亮化等工程措施,
(略)建设标准。出具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等。
2.3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测绘、工程初步设计、项目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及图审、后续服务等。
2.5其他:设计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
(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第(1)项资质或同时具备第(2)项和第(3)项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
(略)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规划设计能力。
项目经理:
(略)
3.2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方式:
(略)
(略)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
(略)
(略)同一证明材料使用两种方式:
(略)
(略)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投标人应当自行核验政务数据的准确性,并对引用的政务数据承担责任。在最终生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略)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
(略)
(略)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
(略)
(略)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
(略)
(略)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略)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家。
3.4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属于第1条:
1、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不得设置如企业(人员)业绩、企业(人员)奖项、企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认证、水平评价类证书(职称证书除外)等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略)(安徽省·
(略))
(略).cn/FuYang/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略)(
(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略)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
(略)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开标时间及地点:
(略)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1是。
1、是。开标地点:
(略)
2、否。开标地点:
(略)
注:疫情期间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即可,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安徽省)、
(略)(略).cn发布。
8.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法定代表人:于志强戴海波
地址:
(略)
邮编:236000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略)
传真:
电子邮件:
(略)址:
开户银行:
(略):
招标代理:
(略)
法定代表人:王卫星
地址:
(略)
邮编: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传真:
电子邮件:
(略)址:
开户银行:
(略):
综合监督部门:
(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话:
(略)
地址:
(略)
行业监督部门:
(略)建设局
电话:
(略)
地址:
(略)
9.其他要说明的事项
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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