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招标专区
项目专区
数据市场
营销分析
增值服务
企业服务

南康区水源地供水及灌溉能力提升工程(二期)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江西 - 赣州 发布日期:2024-08-30
所属地区:江西 - 赣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8/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的委托,对(略)水源地供水及灌溉能力提升工程(二期)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略):ZHLX2024-C010
(二)采购方式:(略)
(三)采购内容:
(略)
项目名称:(略)
数量
单位:(略)
项目概况及主要服务要求
监理费控制价
(万元)
1
(略)水源地供水及灌溉能力提升工程(二期)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1

详见“三、采购项目需求”
40.28
注:此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加。
(四)磋商方式:(略)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知》(办建管〔2017〕139号)规定,国务院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实施统一管理新制度出台之前继续有效,新制度出台后,执行新制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拟上岗监理人员均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监理员上岗证书,本项目监理机构配备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4人。
(3)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1)单位:(略)
(2)响应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略)”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公告期限: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略)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略)
(九)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成交响应供应商须按成交总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限制国外供应商,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本项目公告在((略).cn)(略)(https://(略))发布。
(十一)联系方法:
采购人:(略)
地址:(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地址:(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